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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灵稻田和上山


  “这就是灵稻吗?看起来和普通的小麦稻田并没有什么不同。”

  杨望捧在手里,只发现每一株都颗粒饱满,而且没有一点被害虫啃噬的痕迹。

  狗蛋儿连着催杨望几天,便是要让他来看看地里的灵稻,毕竟在这个季节,别人家地里刚刚冒芽,而杨望的竟然成片的成熟,着实有些不可思议。

  听狗蛋儿说,这件事又在村子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有传言杨望被鬼神附身,也有人说他是神仙转世。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赶紧把灵稻田收了好。

  正想着,远远的便听到狗蛋儿的呼喊,却是狗蛋儿终于来到了田地里,身后还跟着七八个拿着镰刀、背着筐、推着小车的汉子。

  他凑到杨望身前,邀宠似的道:“杨望哥,人都找齐了,全是地里的好手。”

  杨望扫了一眼,发现其中还有不少老相识,“你这不少都是从王寡妇那里挖过来的吧?”

  这里大半都是王婆家的长工、短工,也都被狗蛋儿一齐带了过来。

  “你不是说要好手吗?一听说杨望哥你开三倍工钱,就全都抢着要来,我可是挑了好久!不过,王寡妇那里,今儿个怕是没人做工了。”狗蛋儿幸灾乐祸的道。

  杨望没好气的摇摇头,一个月前他还拒绝了王寡妇的投怀送抱,今天又挖了别人的墙角,他几乎能想到王寡妇气急败坏的模样。

  “小望......杨望。”一个老汉上前,犹豫道:“真的是三倍工钱吗?”

  “丁伯,你还叫我小望子就行。”杨望点点头,“一天十枚大钱,当天现结。”

  “老丁头,我杨望哥现在好歹也是村子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会骗你这点钱吗?”狗蛋儿不忿道。

  “我哪敢啊。”老丁头搓搓手,身后的一群汉子也是喜笑颜开。

  “那就辛苦大家,开始干吧。”杨望手一挥,一群人便立马投身农田,忙活起来。

  别看杨望武功高强,一人能顶几十人,但论起割稻子,他绝对不是眼前这群专业农夫的对手。他们挽着裤脚和衣袖,抓着麦秆,手里的镰刀一挥动,便是成片的麦子倒下。

  而那老丁头一人,怕是就能顶十个杨望。

  “八个人,一人一天十大文钱,至少干两天......”狗蛋儿一旁掰着手指,计算起来。

  “一百六十文。”杨望脱口而出,这几个人干两天,顶他往常干上几个月了。

  但这钱花得绝对值,除了割麦子,这些人还要负责用舂慢慢的捣壳,去壳晾晒之后才是最终的灵米。

  如果是杨望一个人,少说也得干上十天半个月,而请一些地里的老农,不过才需要两天时间。

  如今的杨望,实在是不缺钱,光云雾山上抓到的几十只野兔,就托杨猛送去镇上给卖了七百多文钱。

  “杨望,你这地里的粮食都是咋回事啊,大家伙的刚种下,你这就已经成熟了。”老丁头割下一把灵稻,皱巴巴的脸上满是不解。

  “我杨望哥种的田,能和你们这些凡夫俗子的一样吗?好好干活!再多嘴多舌,看我不扣你的工钱!”狗蛋儿掐着腰骂道。

  这一骂,老丁头立马又卖力的干了起来,有其他人想问的,也登时闭口不言。

  狗蛋儿这标准的迷弟式发言,差点让杨望笑出声,虽然他掐腰怒骂的样子,活生生就像是一个地主扒皮,王寡妇第二。

  ......

  老丁头等人不愧是地里的好手,两天时间就将三块地里的粮食全部收割完,还都去了壳,晾晒后用麻袋装好,送到了杨望的家里。

  两袋子灵米足有一百来斤,被杨望一股脑丢进了芥子袋,够吃好长一段时间了!

  “杨望哥,你这米,煮出来的饭,好吃吗?”狗蛋儿围在炉灶旁,深深的吸了口气。

  那是米饭特有的饭香味。

  “杨望出品,必属精品。”杨望一笑,又等了等,才将锅盖一下子揭开。

  一股热浪翻涌,露出锅里的米饭:只见那一粒粒灵米晶莹剔透,斗大如珠,饭香四溢,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惹人垂涎。

  “杨望哥,可以吃了吗?”狗蛋儿咽了口唾沫,忍不住问道。

  眼见杨望点点头,他飞快的盛了一碗,先递给杨望,这才给自己也添上一大碗。

  灵稻种出来的米,和普通的大米并无不同,但这一锅煮出来,白得发亮,还膨胀了数倍,一粒米,足有普通的米几十粒大。

  除了肉,白米饭在杨家村也是个稀罕物,往日割的稻田,舂出来的米,也基本都是拿去卖给城里的人家,村子里平常人吃得最多的,就是糠食和菜叶。

  旁边的狗蛋儿早就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一边烫得连连呼嘴,一边直呼道:“好吃!好吃!”

  看狗蛋儿吃得这般香,杨望也忍不住了,不过他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品尝这久违的白米饭。

  既然是灵稻种出来的灵米,想必自然是有所不同的。

  软糯,入口即化,还带有丝丝香甜,这灵米饭竟是出奇的好吃,不输于肉食!

  更让杨望惊喜的是,随着一口米饭入肚,系统的提示声几乎是同时响了起来:

  “叮!”

  【系统提示】:获得经验2点。

  ......

  杨望一愣,赶紧又是一口下肚:

  “叮!”

  【系统提示】:获得经验1点。

  ......

  这灵米饭,竟然能直接增长经验!

  一只家鸡野兔的击杀,也才能获取3,5点经验,这几口米饭吃下,抵得上杨望费劲巴拉的击杀一只野兔了!

  他大喜过望,再也顾不上许多,也不想去品尝米饭的味道,像是和狗蛋儿比赛一般,飞快的扒拉起来。

  没一会儿,一碗米饭下肚,杨望粗略一算,竟是足足涨了20点经验!

  “再来一碗!”杨望大吼一声,却见一旁的狗蛋儿,早就趴在灶边,盛上了第二碗饭。

  “这小子,竟然比我还快!”杨望骂了一声,也是连忙过去盛了一碗,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不到片刻功夫,一锅热气腾腾的灵米饭,便被杨望和狗蛋儿吃了个干净。

  一锅饭分到两个人嘴里,也不过一人两碗。

  第二碗下肚,杨望也差不多增加了20点经验,前后加起来,经验值足足提升了40点!

  要知道,杨望现在升到7级所需的经验,也不过是900点,这一顿饭,就增长了差不多二十三分之一的经验进度!

  这样岂不是光靠吃饭就能增长经验,提升等级?想到这,杨望有些兴奋起来。

  这可是没有任何危险系数的事情,只需要看护好灵稻,每日食用就行,稳赚不赔的买卖!

  “杨望哥,我好撑啊。”狗蛋儿靠着墙坐在地上,肚子圆鼓鼓的挺着,有气无力的道。

  经狗蛋一说,杨望这才觉得腹中传来饱腹感,低头一看,同样是高高挺起的肚皮。

  刚刚沉迷于经验增长的快感之中,却是没有注意到,此时才觉得,肚子撑得仿佛像要爆炸一般。

  平日里杨望可是要吃上三大碗才觉得饱的人,今天不过两碗米饭,没有油盐也没有菜,却撑成了这副样子。

  莫非这也是灵稻的功能?一碗能顶上普通米饭的好几碗?

  “狗蛋儿,你有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变化?”杨望像是想到什么,问道。

  “变化?除了撑得要死,好像没什么变化。”

  “饿死鬼!像是几天没吃饭一样!”杨望没好气的道。

  “嘿嘿,别说几天,都大半年没尝过白米饭的味道了。”狗蛋儿摸着肚皮,嘿嘿傻笑。

  “杨望哥,以后我可不可以天天来你家蹭饭。”

  “把碗刷了赶紧回家,哥明天就上山了。”

  “山上!杨望哥你又要上山!”狗蛋儿一张脸拉得老长,“我爹保准又不让我去,尝不到白米饭的味道了。”

  狗蛋儿吧唧了下嘴巴,将嘴角的一粒米饭舔入嘴里,似是回味。

  “给你留了一些,饿不着你。”杨望摆摆手,一脸嫌弃的将一小袋米丢在狗蛋儿身前。

  这是他专门给狗蛋儿装的一些灵米,不过十几斤,够这小子吃上一段时间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检验灵稻对狗蛋儿这样的普通人,是否会有效果。

  “每天吃完饭记得好好感受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变化和不同。”杨望嘱咐道。

  狗蛋儿连连点头,双手抱着米离去,喜笑颜开,也不知道有没有把杨望的话给听进去。

  ......

  翌日,天还未亮,伴随着马儿的一声嘶鸣,一个少年便骑着马从村口而出,正是杨望!

  除了背上背着弓箭,腰间挎着猎刀,他身上再也看不到任何行李。

  鱼鳞甲被贴身穿好,外边还套了件深色的中长衫,连带着把腰间的芥子袋也给遮了进去。

  这世界上不知道还有没有和他一样的人,为了避免被其他人发现,偷袭击杀,他必须要学会隐藏自己。

  张三李四也在昨日回到了村子,连夜到家给他带了消息:

  和杨家村的杨壮一样,王家沟也出了一个金刚门的门徒,叫王元忠。但不同于杨壮的普通门徒身份,王元忠年龄颇大,乃是金刚门的副门主,第二号人物!

  而王家沟的王破天,乃是王元忠的干儿子,听说他从小性格暴戾,某一天突然暴起,还杀了他自己的爹娘,之后又连杀了几个围攻他的猎户,最后立下了威信,成了所谓的猎人王。

  王破天的经历,让杨望眉头直皱。

  连爹娘都给杀了的畜生,必定是心狠手辣,当初如果不果断出手,雷霆击杀,最后可保不准会发生什么意外。

  只是王破天小小年纪,能身兼绝学,又在王家沟称霸,背后肯定少不了王元忠的撑腰。

  拒绝了梁山的邀请,又杀了王破天,几乎团灭了王家沟的猎户,杨望至少得罪了两大势力,这也是他刚收割完灵稻,第二天便立马上山做任务的原因。

  按杨壮所说,梁山和金刚门都是有一流高手的存在,人多势众,如果不好好提升自己的实力,兴许哪一天就像他干掉王破天一样,被人给阴掉了。

  养了一个月的膘,枣红马跑起来也是飞快,杨望脑子里想着事,竟是感觉没一会儿就到了山脚。

  那间茶铺仍在,此时却是换了主人,是个偏瘦的男子,还有些瘸腿,杨望也不曾见过。

  看到有人骑马赶来,那男子立马笑着迎了上来,熟稔的接过缰绳,“小哥,喝茶还是吃饭。”

  经过卖茶翁李泽的事,杨望心中已经多出了很多警惕,李泽如果不是为了确认身份,想邀请他上山入伙,当初只要在茶饭里放毒,他怕是早就一命呜呼。

  “不喝茶也不吃饭,帮我把这马儿喂好了就行。”杨望道了一声,径直朝着云雾山而去。

  捕猎野猪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杨望虽然是独自一人上山,但早在上山前,他便从村子的猎户那里,了解到了足够多的有用信息。

  他一路飞奔跳跃,很快就来到了曾经的义水溪。一个月前,他还在这里捕捉了许多野兔,击杀了王家沟的众人。

  当初满地的尸体此时却是看不到一点痕迹,想必都被山中的鸟兽给啃噬了干净。

  唯有那被旱地雷轰塌的巨大土坑,远远的还能看得清楚。

  以义水溪为界,从小溪通往山脚的这一块,都属于云雾山脉的边缘。

  而过了义水溪,才相当于正式进入了云雾山。虽然仍是云雾山的外围,但不少野兽都在这一块生存出没,包括野猪。

  因此他毫不停留,喝了几口溪水便跨过小溪,往密林中钻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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