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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我有一只小僵尸


  两人大眼瞪小眼的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听见棺材外面传来了悉悉索索的声音,听得人让人头皮发麻。

  顾醒迟推开棺材,刺眼的光线让他不自觉的眯了一下眼,却发现他身下的女孩似乎不被光线所影响,依旧是面无表情,黝黑的眼珠子像一潭无波无纹的古井。

  他用大拇指摁了一下嘴角,看了一眼拇指上血红的痕迹,暗暗思索:这僵尸,怎么会有红色的血。

  这个小哥哥好帅气,嘻嘻。陶安念拼命控制住自己上扬的嘴角,小家伙说了,碰见人的时候就是要这样,会让人觉得高深不测的亚子。

  忽然,顾醒迟似乎感受到身后有什么东西,身子还没转过去,袖子里的袖箭就率先飞了出来。

  那是一只小巧的银箭,上面挂着驱邪的黄符,似乎像长了眼睛般绕过重重障碍物正中在那个发出响动的东西。

  那是一只巨型的地龙,大约是金銮殿的一根玉石柱那么大。

  顾醒迟准头不错,正好插在了地龙的环带上。

  只见它的口器缩缩合合,还能看见里面变异出的牙齿和舌头,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腥臭味。

  几经挣扎之后终于倒下了,瞬间化为了齑粉。

  顾醒迟却更加警惕起来了,也许是陶安念刚刚乖巧的模样把他迷惑到,自动忽略了她是个僵尸的事实,不动声色地把她挡在身后。

  正如顾醒迟所料,本来已经化为齑粉的地龙忽然分裂出来成千上万个,气势汹汹地朝着两人杀了过来。哦不对,应该是朝着顾醒迟一个人杀过来,因为陶安念没有人气,不值得被这些虫子觊觎。

  顾醒迟从口袋里掏出一沓的黄符,飞快地默念一段咒语之后,那些黄符便开始无风自燃,他趁机甩了出去。

  被甩中的那些地龙蜷缩着,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不一会儿便烧得焦黑。

  陶安念兴奋地嗅了嗅鼻子,点点头。嗯,挺香的,又是一股烤肉味。

  小家伙觉得自己血压又升高了,“主人,你还愣着干什么?快点带晏离出去啊!”

  陶安念不为所动地从空间拿出了一本粉粉嫩嫩的手帐本,像个小学生一样趴在棺材盖上认认真真地用铅笔写字。

  态度端正的模样真是像极了个三好学生,只要身处的背景不是那么诡异就好。

  再看她在手帐本上写的字,明明前面都是洋洋洒洒龙飞凤舞一气呵成的,等到这一页就变得歪歪扭扭:一月十三日,晴,小家伙凶我,态度极其恶劣,嘤嘤嘤~。后面还画了一个很委屈的表情。

  小家伙:“……”麻麻我今天碰见嘤嘤怪了,她好可怕,还特小心眼。

  相比较这里的风平浪静,再看顾醒迟那边,他已经有些体力不支了,这么多地龙实属难缠。

  更可怕的是若是不把它们用火烧掉,就会不断的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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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好了,“啪嗒”一声,陶安念慢吞吞地按下自动铅笔盖,然后拉起身后的活口疯狂逃窜,那速度之快的,估计火箭发射起来都赶不上。

  逃出生天的陶安念忽然听到身后发出了“硌咯硌咯”的声响,好像是用刀锯在木头上所发出的声音。

  奇怪,晏离怎么会发出这种声音?陶安念疑惑转头。

  就发现一个腐蚀了半个脑袋勉强称之为是人的生物一脸呆滞的看着自己,竟然愣是能从它混浊的眼球中看出来茫然。

  夭寿啦,竟然抓错人了!哦不对,抓错鬼啦!好像也不大对。不管它了,掉头回去找晏离要紧。

  可是那个被抓错的“人”忽然一下子扒住了陶安念的手臂,不让她走。

  “乖,我去救人,你放开我。”陶安念糯着嗓子轻声说道。

  看戏的小家伙在空间里笑得发出猪叫,哈哈哈,这玩意能听懂主人说的话才有鬼嘞!

  可惜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那个“人”竟然摇了摇头,抱着陶安念的手臂愈发的紧了。

  腐烂的肉化着脓水,滴落在了陶安念的袖子繁复的刺绣上。

  等等,刺绣?陶安念这才迟钝地意识到,自己竟然穿着一身嫁衣,鲜红如火的嫁裙,头上戴着的凤冠霞帔,脚下穿着的是一双绣花鞋,上面各自有两颗硕大的珍珠,一看就价值连城。

  许银翘是现代人,霍瞿怎么可能特地给她搞来一件古代的衣服穿?算了,懒得想,不管它,还是回去救晏离要紧。

  这时,地宫中忽然响起了一阵尖锐刺耳的骨哨声,震得陶安念脑壳疼。她的眼睛里慢慢涌现了血红色的血丝,像一层血雾一样把整个瞳孔染红。

  下一秒,陶安念就自动出现在了一行人面前,是朝昭所在的那支探险队,来时总共有十五人,在这危机重重的地宫里,现在能留下六个活口已经实属不易。

  他们身后有一团浓浓的黑雾追在后头,依稀能看出个人影,身披战甲,拿着一把带血的长刀,应该是个古代的将军。

  陶安念不自觉的就冲上去与那黑雾厮杀搏斗起来。

  那一行人见有人与追他们的怪物搏斗,才停下脚步,大口的喘气。他们并不打算离开,也没有帮陶安念的意思,就那么坐在地上干瞪眼,看着两人打斗。

  朝昭见陶安念赶来了,这时心才稍微定了定,趁着喝水的空档瞄了眼沈玉辞,暗暗思索:刚刚,他好像看见自己把胖子推到那怪物身上了。这个人,不能留。她的眼中飞快地闪过一丝毒辣,把矿泉水瓶捏紧得指甲泛白。

  “朝昭,喝吃点东西吧!我这里有巧克力。”沈玉辞的好哥们陈子浩粗神经地感受不到眼前女人的恶毒,依旧屁颠屁颠地凑上去献殷勤。

  要说这陈子浩啊!在京城里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家室只比沈家差了那么一点,也就只是差在陈家是个暴发户,房地产起家的,如今可是身家不菲。

  人长得倒不错,也是小帅哥一枚,只可惜眼光太差了,唯独钟爱朝昭一人,还专门追求到这里来。

  朝昭也乐得有这么一个富二代追自己,就像钓鱼一样吊着他,每次等到陈子浩打算放弃的时候,就给他点甜头。

  为此,霍瞿可是吃了不少飞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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