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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名为白泽


非白魔君最近在研究做饭,还想去参加电视上在播的那个十三道风味那个节目,只不过用的都是魔族的食物,心肝脾肺肾,毒果蛇虫什么的,人类大概还不能适应。青狐在魔族学校监工,也不知道这学校啥时候能修好,狗靥在长乐这边潜伏多日,还是得到了一些有用的消息的,比如说,魔种的存在。

        魔种的意思不是魔族,而是人类身体里含有的魔族的血脉,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魔种是非常非常危险的,因为人类的躯体往往不能承载魔族的力量,一旦在某个特定的时候,力量暴走就会造成极其庞大的灾害,摧毁一座城市也不是没有可能。

        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一次魔种狂暴的灾害,一个魔族手下在完成判官交代下来的任务的时候,路过人间救了一个农家女子,后来魔族与女子相恋了,等到被发现的时候,女子已经生下人类和魔族的孩子。这个孩子身体里有一半魔种的血脉,未长成年就爆体而亡了,那个村庄,也随之陪葬在大山深处了,某山体滑坡就是这个原因,整整一个村庄没有了。

        人皇的知了此事震怒不已,在三界会议上强烈谴责了魔界大帝奇灵,后来魔界和人间的交往限制便加强了许多,当然,三界会议是在神魔大战战后重建时采用的三方对话的形式。

        但是在三界会议之前,仍有许多三界互相通婚产生的血脉,统一称为灵族,魔种只是这些灵族的一支,还有一种是仙人与人类通婚的一种,被称为神种,神种中的部分群体便成为后来的屠灵一族。

        现代遗留下来的血脉已经越来越少了,因为一部分已经被驱逐到了隔离三界的虚空之中,一部分是身体承受不了血脉的力量早逝消亡了,只有极少数一部分能存活下来,并成为一方人物的存在。

        这次在市中心商场散发出的魔种气息,引来了人皇和魔君的持续关注,因为已经很久,大约有千百年了吧,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事件了。

        狗靥可以确定的是,魔种不是长乐就是景安,这两个人气息相近,数年青梅竹马的日子让二人的磁场几乎相同,判别是否是魔种的方法为数不多,一般来说,魔种要么是早夭,要么是一生平安顺遂,除非哪个人身体中出现畸变,魔族的特征显现出来才能确定。

        非白听完了狗靥的汇报,也觉得还可以再观察观察,也就不急着把他召回来了。

        新学期开始,学子们纷纷投入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去,长乐的班上却发生了一件事情,如平静的湖面投下一粒石子,久久波澜不平。

        地理课,上课铃声刚刚打响,刘国志引着一个穿白衬衫的男生走了进来,上了讲台。

        “大家好,我叫白泽”身材颀长,皮肤白净的男生扶了扶架在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坏坏地笑了笑说道。

        瞬间引爆全场。好帅啊!!!!!!!!!!!、

        全班女生简直沸腾尖叫惊叹,刘国志挥手拦!拦!拦不住啊!

        如此大的动静引得隔壁班的同学也纷纷跑出教室过来看,早就听说二班要来一个转学生,隔着玻璃偷窥的学生也是脸红激动不已,卧槽,真的好帅。

        安慕希更是直接从座位上跳出来:“吾乃侍奉无上至尊之人,作为先锋而来,宣告汝等死亡!”

        白泽的嘴角弯了弯:“overload,my  lady”

        安慕希瞬间化作小迷妹,星星眼看着白泽,眼中尽是一片遇到自己人的欣喜和感动。不怪安慕希说的话没头没尾,这种狂拽炫酷斯文帅气雅痞的感觉,也只有在白泽身上看见了。

        长乐也被这阵仗吵醒了,眯着眼看了看白泽,脸型有点像娃娃脸,但又不是稚嫩,黑色短发,眉形俊朗,茶色瞳孔有点深邃,看不清情绪,眼镜背后是一双勾人的桃花眼,笑起来有一排整洁的牙齿,竟然带着似有若无的梨涡,整个人看起来就是...

        好帅啊!

        如果是看惯了林景安的温柔书生气质,眼前的这个男生绝对算的上是坏坏男生那种类型啊,真的雅痞啊!

        活了十六岁的长乐,难得发出这样的感叹。

        闹哄哄了一阵,刘国志终于把场面控制住了,要给转学生安排座位了,那么,谁会是这个幸运儿呢?

        班上所有的女生紧紧地盯着刘国志,目光前所未有的虔诚,一个个满怀期待,考验师生情的时候到了,部分女生为例决定主动出击。

        “班主任,我是课代表,可以帮助白泽同学更好地了解班级,跟上我们的节奏”语文课代表刘丽丽站了起来,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斜后方又站起来一个女生,“班主任,我是生活委员啊,我觉得我能更好的帮助白泽同学呢”

        “班主任,我是小组长,负责带人还是很有经验的。”

        如果不是这些女生一个接一个站起来争抢白泽,长乐真的不知道原来班上还有这么多干部。眼看着半节课时间都下去了,地理课还要不要上了啊!

        “别争了,白泽你坐在长乐旁边吧!”刘国志略带火气地拍板了,接下来开始上地理课。

        安慕希就坐在白泽的前面,一节课都激动开心地笑个不停,惹得刘国志瞪了她好几眼,白泽面对全班女生的热情,也只是笑笑,愉快地接受了,长乐还是一如既往地睡觉,最近感觉身体越来越重了,格外的疲惫,也比以前更能睡了。

        伏在桌子上,刚闭上眼睛,鼻子却嗅到了一股醒脑清新的味道,睁开眼睛一看,是一张放大的脸,对上一双颜色蓝色的瞳孔,长乐在那瞳孔里看见了自己。

        浑身哆嗦了一下,往后一仰,板凳也没有坐稳,往后倒了下午,要是后脑勺着地就完蛋了,前一段时间刚得了轻微脑震荡,胳膊被一把扯住,是白泽。惶恐了一会儿冷静下来,发现还是茶色瞳孔啊,难道,刚刚看错了?

        白泽拧了拧眉,有那么吓人吗?

        身后传来同学们嗤笑的声音,长乐的脸微微有些涨红,慌乱的坐好,继续趴着。

        “我叫白泽,刚从b市转学过来的。”再一次的介绍了自己。长乐也没搭理他,径直睡自己的觉,虽然感觉身边的新同桌有点奇怪罢了。

        晚自习下的时候,长乐跟景安一道回家,看到了白泽正坐上司机的车,白泽冲长乐挥了挥手就走了。

        景安注意到了这个生面孔,好奇问道:“谁啊?”

        “新同桌”

        “哦,以前怎么没见过”

        “刚转学过来的”长乐不厌其烦的回着景安的话。

        “嗯,长乐,你好像没有以前那么孤僻了,小学初中都没有什么朋友,现在上高中了都交到几个好朋友了。”

        长乐一个劲地盯着自己的脚尖,她很清楚,景安说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从小到大,景安一直将长乐护在身后,受不得一丝伤害,照顾保护的无微不至。

        别看现在的长乐孤僻,性格沉闷古怪,其实长乐在小学的时候,有过一个特别好的朋友,只是有一天,不小心被那个朋友削铅笔的时候小刀划伤了,景安心疼的不行,当时就狠狠的训斥、重重的警告了那个人,后来,就没有朋友了。后来的长乐,也不爱笑了。

        外人看起来,好像是景安特别的照顾长乐,特别体贴温柔,可是谁也不知道,景安对待长乐一种特别的控制欲与保护欲,这种禁脔一样的模式,让长乐日益消沉。只要自己身边出现什么人,景安就会格外警惕,时不时到长乐的班级上送水送零食就可以看出来了。

        加上自己多年来记忆凌乱重叠,梦境虚虚实实所困扰,也更加心力交瘁,有时候长乐真的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个高中生,为什么好像是承载了无数的经历和伤痕。尤其是自己用刀,捅在了景安的身上,那个场景,只要有机会,莫名的被触发就会让自己的脑袋头痛欲裂。

        “嗯,还好吧,已经很晚了,我们快回家吧”没有心思再跟景安聊下去,回家要紧,狗靥还等着喂呢,长乐家中的大狼狗扒着门,委屈的眼泪汪汪,月光下,长乐景安的两道身影被拉的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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