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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屁股向后--平沙落雁


  大局已定,之于泰山与瓦砾那般,在绝对的实力之前,等待皮帽男子的只有一死,可皮帽男子的话是为何意?

  金香玉不懂,不过唯有一点很清楚,换作自己置身此情此景,断然不能破除死局,向死而生。

  既然金香玉不懂,其他人就更不可能懂了,不过初一或许不在其他一列;诚然,初一的修为不比金香玉十之二三,可人若是在山高处站久了,登高远见,看得虽说比常人远了,不过山上的人却少了,性子也就清冷了些,倒没有山脚下的那些人看得真,分得清。

  难不成在这将死之局之里,尚存那么一丝变化?初一满心疑惑地摇了摇头,觉着那丝变化太过荒谬,嘴里却不自觉地喃喃道:“天塌下来,个高的顶着。”

  人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皮帽男子将死之时,却是满嘴胡诌八道,可瞧得他那清冷模样,也不像是这等之辈。

  莫非此间还有修为更为高深莫测之人,可酒馆里除却陷入死局的少年乞丐与皮帽男子之外,初一知晓每个猎尸人的底细,这大概是他这一行为数不多的好处之一,不说吃得千样米,却识得千种人。

  初一实在寻不出,有何人能够阻止那势在必得的一击,断却那定人生死的冰刺,或许有那万一的可能,此人如今身在酒馆里,却又不在这酒馆之中。

  何解?若说没有任何一人能够察觉其存在,那么这人自然不在酒馆。

  只是老板娘已堪破三焦玄关,掌有天地之象,即使如此修为也无法寻觅其踪迹,那此人又该是何种修为通天!那少年乞丐与皮帽男子的背景又是多么的深不可测!

  想来,九州之里,即便是那有数的几大势力之中,也只有惊才艳艳的寥寥数人,方可有此样的护道之人。

  这样的想法看似可笑,也十分荒唐,可若当真如此,那今日的小酒馆留不得一个活口,即便是一只蚁虫;

  初一不敢再做多想,揉了揉脑仁,想来自己该是杞人忧天公——多虑了,却不知为何,初一似有刺在脊,又感遍体通寒,那紧贴着皮肤的旧袄子,已微微打湿了好几片。

  ————

  玄风越盛,说时迟,那时快,引动的那一缕深寒冰刺,已要重重地砸在皮帽男子的胸膛之上。

  生死关头,陡然而来,却不是攸关皮帽男子的生死,而是另有其人,其人不是别人,正是似乎已操胜券的金香玉。

  倏地,金香玉毫无来由地后脊骨由下至上,不禁地一个激灵,似如芒在背;不同于初一思前虑后的担忧,金香玉的那种感觉更像是一种本能,一种直觉;

  修行至此,金香玉已修得了某些天象之力,初窥了天地之门径,无论生死亦或是祸福旦夕,冥冥之中自会有那么一丝微弱的感应。

  金香玉明眸圆睁,痴痴地看着眼前之事,有些难以理解,原先那冻住的风里,由内而外已

  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裂纹,似乎承受了难以想象的巨力。

  下一息,风碎,刺断,一双手掌恰似一道漆黑的闪电,携着雷霆万钧之势,狠狠地拍了过来。

  “咔嚓!”,金香玉的耳边,飘来着玄冰碎裂的声音,那双漆黑如墨一般的手掌,快得连声音也跟不上它的节奏。

  刹那的失神,金香玉足尖一点,似一道清风向后飘去,可再如何快,也快不过那道黑色的雷霆;

  事实上,金香玉也知晓自己绝无可能如此轻易躲过那双诡异的手掌,她只不过想要为自己争取一点时间,一点掐诀念印的时间。

  飘然而起的金香玉,双手合十,如同遗世独立的优雅仙子,口中念道:“寒冰之意,以我之名,速速听我勅令;十字冰璇镜,凝!”

  言出,而法成;

  举目可见,漫天的六芒冰晶,不断聚涌而来,在那双手掌还没到来之前,疾速地结成了一面通体晶莹的十字冰镜。

  墨色的奔雷瞬息而至,与那面雪白的冰镜,二者狠狠地撞击在了一起;无数冰屑翻飞,剧烈的冲击猛地一下扩散开来,如同洪水猛兽一般汹涌澎湃,若非酒馆有阵法相护,今日怕是要掀房揭瓦,拾掇了老板娘的饭碗。

  即便如此,大堂内,刹时之间,也是桌椅尽数崩碎,一干无辜的人等,口中狂呕鲜血,倒退数十步有余,好在是酒馆名号为小,实则一点也不小,如若不然,场中多数刀客,非得来上一式“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好比一棵,两棵,三四棵的倒栽葱,直挺挺地降落在窗外的冰天雪地。

  不过有人却不能幸免于难了,那双黑掌的主人,真真切切地来了一出“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酒馆的某东南角里,陷落出一个宽二尺有余,深不足半尺的土坑。

  那面晶莹剔透的十字冰镜,已经消失不见,独留下那抹倩影,依旧亭亭而立。

  毫无疑问,老板娘胜了,只要眼睛不瞎,都能够看出来,是老板娘胜了,是这天门关上独一无二的老板娘——金香玉胜了。

  酒馆里,依稀可闻欢呼声,或许刀客们自己都不知为何而欢呼?因为人是有情怀的,老板娘与他们总归是要熟悉些,或许还有些相似的地方,至少都是这天门关上一路摸爬滚打而来的小人物。

  金香玉很是苍白的脸上,却没有半分笑意,锐利的眸光紧紧地盯住角落里的那棵“倒栽葱”。

  “你说,老板娘在看甚?”,胡青风同桌的刀客埋低了头,悄声细语地问着胡青风。

  “当然是,看那小兔崽子死没死透了。”

  那人重重地点了点头,又道:“这少年也算有些本事了,可惜了如此天赋,老天爷真个是瞎了狗眼……”,言语间有几分可惜,更多的却是幸灾乐祸。

  一旁的店小二,极其鄙夷地看了刀客一眼,暗忖道:此人不消抹脸涂白,也能是大戏里面奸恶的角儿。

  刀客循着小二蔑视的目光,看了过去,一手按住手中刀,扯着嘴角,恶言道:“也算你这狗腿子选对了主人,不然老子非得宰了你。”

  “你大可以试试!”,金香玉的话有如晴天霹雳一般在刀客耳畔炸开,即便刀客的声音细如盛夏里那些扰人厌恶的蚊虫,可也一样逃脱不了金香玉的耳朵。

  “滚,立刻!若是再让我瞧见,老娘非得宰了你!”

  刀客闻言,慌忙地,如同一条丧家犬,灰溜溜地多门而去,要多快有多快。

  对于这样的人,金香玉都没回头瞧上一眼,一来,不屑;二来,便是那坑中之人,准确来说,是那双黑掌。

  金香玉从未见过何人有如此寒冷的手掌,若自己所修的寒冰之象,乃是彻人骨髓的寒;

  而这双手掌的寒,带着浓浓的死气,仿佛没有一点活人的生气,寒得瘆人,凉人魂魄,这种冷冰冰气息,与天葬山脉深处那些蛰伏的尸如出一辙,生人体内无端端地存了尸气,金香玉着实有些惊疑。

  武道之中,的确有着尸血淬体这么一说,不过尸血却是集天地灵萃于其中,极为罕见,也极为的霸道,炼体之人必锤炼到一定境界之后,方可以尸血淬体;据她所知,这一定的境界,便是硬撼初入地象之修的体魄。

  这少年小小年纪,那双黑掌的尸气已到了如此地步,不知浸染过几何尸血,要知道金香玉已闯荡天门关十数载,也不过侥幸得了两瓶拇指大小的尸血,如此意味着什么?

  哪怕金香玉站在山高处,清冷惯了,辨得不是很真,此刻也知晓这意味这什么了?因为她只是懒得去思量,而不是傻,修为如她,哪一个不是人精呢?

  金香玉倒不是担心那少年的生死,因为那少年落地之时,她尚能感觉到少年的生机,她之所以会如此的目不转睛顶着少年,不过是少年起身时的态度,却很值得她去玩味、思量。

  良久,角落里唤出一声杀猪般的交唤,“咳、咳,好疼,疼死小爷了……咳……”

  少年乞丐盘着腿,坐了起来,乱蓬蓬的头发上尽是泥土,当然,不止那一头杂草般的头发,少年乞丐从头到脚,浑身上下沾满了泥土,若是先前称他作乞丐稍有些牵强,那么此时此刻,少年活脱脱就一乞丐胚子,浑然自有天成。

  老板娘看得少年这副乞丐样儿,闻得少年杀猪似的叫唤,在她想来,这些高门出来的艳艳惊才,定会视今日之事为平生一大恨事,却未曾想到,这主儿倒有些与众不同,有些意思,不觉嫣然一笑,横生百媚;

  顾盼生辉的笑颜,看得少年乞丐有些醉了,似乎已忘了疼,痴痴然道:“粉身碎骨浑不怕,换得伊人回眸笑。”

  老板娘眉眼带笑,笑意更浓,如同三月的桃花,浓得足以化开窗外的暴雪。

  谈笑之间,忽闻门外马蹄疾;满天冰雪里,似又有客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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