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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有话好好说,别撕书行吗?


第十章  有话好好说,别撕书行吗?



        我叫花庭,妈妈说爸爸的这个姓好听是好听,就是有点娘,不过花庭觉得还好,反正她自己挺喜欢这个名字的,只是亲戚朋友光听名字老是分不出男女。所以当花庭弟弟出生的时候,妈妈就给弟弟取名叫花轩泽。

        小轩泽比我小七岁,所以,一出生我这个姐姐就变成了他的小保姆,小时候哄他睡觉,学吃饭的时候喂他吃饭,所以学说话的时候,其他小孩先叫“妈妈”,但是由于我的影响,天天在他跟前陪他玩,教他喊“姐姐”,结果小轩泽人生的第一句话叫的不是“妈妈”是“姐姐”,因为这件事,妈妈还吃醋了呢。不过好在,我天天照顾弟弟,减轻了妈妈不少负担,后来妈妈也就不说什么了。

        其实,我挺知足的,因为计划生育还有国家的号召,自己的好多同学都是独生子女,一个人孤孤单单的长大,也没有兄弟姐妹,所以我觉得自己挺幸福的。等到父母百年之后,自己的兄弟姐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后见证你人生成长的人了,他见证了我的成长,如果可以的话,我可能会见证他的一生。

        我们的存在对彼此来说,不仅是血缘,更是一种延续,还有牵挂。

        放假回家的时候,我想起了小轩泽平时很少吃零食,就给他带了点薯条还有薯片回去。不是小轩泽不喜欢吃零食,而是爸爸妈妈管的比较严,认为小轩泽现在正在长身体,而且才十来岁,也没什么自制力,所以就不让他吃零食,这小孩也比较听话,说不吃,人家还真不吃。

        但是,作为姐姐,给弟弟解解馋还是可以的。

        小轩泽躲在我房间里偷偷吃完了,才出去,走之前还抹了抹嘴,一脸虔诚的看看我,姐,你下次回来还给我带吧。

        这个当然是可以的,但是你要答应姐姐,平时自己不能偷偷吃那些垃圾食品,被老爸老妈逮到,会打断你的腿的。吓唬小孩的本事,我还是有的。

        我保证,只吃你买的,而且我自己买的话还要花我自己的钱,你买的又好吃又不用我花钱。

        哎呀,这小孩的小嘴真会说话,等等,怎么哪里不对啊,小小年纪就开始算账了,都知道给自己省钱了,这以后还得了,不行,得好好教育教育。

        把你零花钱拿来,姐姐下次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我现在没有零花钱了,老爸怕我偷吃零食,都不给我零花钱了。

        那好吧,说的这么可怜,下次回来给你带其他吃的,写作业去吧。

        那我去写作业去了,你也写作业吧。

        说完就去自己屋写作业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那感慨:现在的小孩都这么聪明吗?我小时候怎么那么笨呢!

        言归正传,自从上次陈家洛同学给我讲过题之后,让我对他的印象改善了不少。发现他这个人还是有优点的,除了唱歌好听以外,还不至于一无是处。

        念念自从当上了班长,特别是从“班主任落水事件”之后,致力于在班级里树立自己的威信,虽然辛苦,但也乐在其中。

        那花庭呢?也就是我自己,当然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

        自习课上。

        “曾一念,你干什么呢,有话咱们好好说,别冲动啊!”虽然说着别冲动,但是咱们的大班长曾一念同学,拿着手里的那本书,一下,两下,三下,这本书就碎成了几半。在这个过程中,全班同学,几十双眼睛,望着站在座位上撕书的曾一念,对她整个过程行注目礼。

        “大家看好了,以后不许在班里看小说,不然小说书的下场就和这一样,还有我希望你们记住班主任说的话,别等她亲自找上你们。”念念撕完书以后,把碎成几半的书页扔在了自己的脚下,然后对全班同学做出了警告。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这第一把火就先“烧”小说,再加上这过激的言论,引得教室里面一片哗然。

        “都别讨论了,想讨论的话下课再讨论。”本来是议论纷纷的,瞬间又安静了。

        对于念念今天的行为,看得我是目瞪口呆。虽然说这当班长要树立威信吧,但也不至于这么过火吧。

        换个角度来看吧,撕书的人是念念没错,也是班长,但是这书是谁的呢?不是别人,就是念念的那位哥哥——陈家洛。

        事后念念是这样解释的,虽然他陈家洛是我千辛万苦认的哥哥,按道理来说,他看小说,我就应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对,但是如果我真的这样做的话,以后这个班里谁会听我的呢?

        所以,你就拿你哥开刀了。其实,我挺佩服念念的勇气的,真的。

        念念接着说,也不能这么说吧,就是我和他之间关系近一些,别人也都是看在眼里的,如果我对他纵容的话,别人就会觉得可以看人情或者是觉得可以套近乎什么的,这样下去的话,我还有什么威信可言?

        所以你这是“唱双簧”?

        不能说是双簧,因为他事先并不知情。念念解释道。

        不过也是,他事先要是知情的话,绝对不会让你撕他的书的。我说这话是有绝对的根据的。

        什么根据?

        这下轮到念念不解了。

        你见哪一个看书的人愿意别人撕自己的书?这么简单地道理都不明白?

        念念恍然大悟。

        不过事后,陈家洛确实很生气,而且是对念念特别生气。

        陈家洛觉得,你树立威信可以,但是犯不着撕我的书啊!况且这书还不是我的,还是我借别人的,你把书给撕了,我怎么跟人家交代啊,还有,你要是事先给我说一声,我也好有个心理准备,这下可好,弄得别人成了观众,我在这陪你演了一出好戏,我自己是一点好处没捞着,我是不是算赔了夫人又折兵呢?

        念念听陈家洛这么一说,心是猛地一沉啊!这可怎么办呢,我哥这是对我有意见了啊,我这事是不是办错了,也对啊,我的威望是树立了,但是还我哥在那么多同学们面前丢了人,他要是因为这件事以后不认我这个妹妹了,我可是连哭都没地方哭啊,这要好好认错,对,态度诚恳点,再装的可怜点,他应该会原谅的吧。

        念念做完一番内心的思想斗争之后,跑到陈家洛面前,先是说明自己自己当班长的不易,再陈述自己犯的错对陈家洛造成的影响,说到动情之处,眼泪也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嘴上还一直说着对不起,那态度诚恳的是没话说。

        陈家洛一看这阵势,眼泪都要出来了,算了算了,毕竟是个小姑娘,还是自己的小幺妹,算了算了,不跟她计较了,但是在原谅她之前,还是要让她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也给小幺提个醒,让她以后不敢胡来。

        然后,陈家洛同学就给念念上了一堂生动的思想政治课,至于这个课的内容嘛,就是——讲、道、理。

        这一讲就讲了几十分钟,听得念念是头晕目眩、两眼发黑、双耳直嗡嗡作响,可是还不能表现出了,不仅要面带微笑连连叫好,听到精彩之处还要鼓掌以示赞同。听完之后的念念在心底暗暗发誓,这样的事情绝对不允许发生第二次,听得我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过事后证明,念念撕书这件事,不仅给班里的同学进行了一个很好的震慑作用,让大家以后不敢小瞧这位女班长,而且还被班主任老寇所知晓,老寇对自己的这位美女班长更是赞许有加。

        所以,念念觉得这件事的过程虽然很痛苦,鉴于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自己不亏,自己听的那个长达几十分钟的“道理”还是值得的。

        但是,这件事在其他人的眼里就不是这样的了,比如邓思洋。

        邓思洋对念念撕书这件事,表示了很强烈的反感。

        “曾一念这个人怎么这么过分啊!”作为邓思洋的同桌,在平时都很少听到她讲话的我,第一次听到她这么评价一个人,而且还是念念。

        “你不能这么说,你也不了解这中间的事,就这样作出了评价,是不是有些不合适呢。”不是我故意维护念念,只是觉得邓思洋的话说的让人听了心里很不舒服。

        “我就是感觉她这样做有点‘六亲不认’的感觉。”邓思洋可能是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些偏激了,解释道。

        “她也许有她的难处呢,再说了,她当个班长也不容易,咱们就不要说这种风凉话了,这话搁谁听了心里都不好受。”又不是撕的你的书,你这忿忿不平的样子比当事人反应还要大啊。

        “我没有说她坏话的意思,你别多想,我只是觉得她这种做法不是太合适。我也知道你和曾一念的关系很好,所以,这些话你就别和她说了,万一她再误会了多不好啊!”你这说的句句在理,我也没办法反驳啊。

        “这个你放心吧,我不是那种嚼舌根的人,不过我希望你以后对念念不要有那么大的意见,可以吗?”念念啊念念,有人可是看你不顺眼了。

        邓思洋嘴上答应着,眼睛却死死的盯着念念的背影。人家都说好了,我也不方便再说其他的,只得忙我自己的事了。

        可惜当时的我,并不了解邓思洋的真正想法,如果我能早点知道的话,那悲剧是不是就不会上演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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