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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回家


赵长远是准备着,将第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名气打响的,这样才能一届届的举办下去。

        可如果没有优秀的作品选出来,让大众看到它的成绩,那么这个大赛还有什么意义呢?到时候,那些高高在上的名牌大学,也不会继续和他举办比赛了。

        赵长远粗略的看了十几篇被挑选出来的作文,发现并无太大亮点,如果要说什么优点的话,那就是字写的好看。

        这让他的心情更加烦闷,他最反感的就是看字写的好坏给成绩,这是作文大赛,而不是书法大赛!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身边的一个男编辑,手中正拿着两个信封,其中一封正是沈牧的,而另一个信封上,却写着韩涵的名字。

        那男编辑同时拆开了两人的信封,先看了一眼韩涵的作文,第一印象就是字写的真丑,然后拿起沈牧的作文,却是铁画银钩,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

        他自然而然的将韩涵的作文,放到桌子上,专心的看着沈牧的作文。

        《杯中窥人》这个作文名字,就已经让他惊喜期待,这一看内容,他更是惊为天人,立刻就知道,这篇就是主编苦苦寻找的榜样作文。

        他是今年刚进的萌芽杂志社,正苦于没有机会和主编拉近感情呢。这篇作文自己给发掘出来,赵主编爱屋及乌之下,还不对自己另眼相看啊。

        他又读了沈牧的下一篇作文,我来自2016?这脑洞开的太大,男编辑顿时震惊了,暗道不会是科幻类吧?

        然后,他就陷进去,看了好半天时间,被沈牧描述的未来世界所吸引,更被沈牧的阅历,和想象力所折服。

        “小董,干什么呢?这么忙,还在这儿发呆?”男编辑的身旁,一个老资历的同事不满道。

        “啊。”年轻男编辑这才惊醒过来,头皮发麻的看着从四周投来的责备目光,他大着胆子走到赵长远面前,小声谨慎的道:“赵主编,您看看这篇作文,我觉得写的非常好。”

        “哦?”赵长远抬头看了一眼这个小心翼翼的年轻人,接过他手中的作文,扫视一眼,不悦的说道:“年轻人,文章不是字写的好,就非常好了,我们要的是内容本身。”

        赵长远倒不是对这个年轻的男编辑有什么意见,而是想要借机,把自己的观念说出来,给那些他不好出言指责的评委们听。

        不过赵长远并没有把沈牧的作文,递还给男编辑,毕竟字写的好看,总比字写的潦草的作文,看起来舒服。

        然而这一看,赵长远就入迷了,脸上露出激动的神色,拿着作文的双手,都微微的颤抖了。

        年轻男编辑有些尴尬的站在那里,赵长远也没让他离开,特别是刚刚批评过自己,在同事和评委们的目光下,年轻的他,甚至心里有些胆怯。

        办公室里的其他人则看出来了,赵长远肯定看到了非常优秀的作文,才这么的激动专注,毕竟他们都是搞文学的,也曾有过这样的感受。

        “好!好啊!”良久之后,赵长远拍着桌子站了起来,激动说道:“老李,你们快来看看,现在的年轻人不得了啊。”

        赵长远口中的老李,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作家李凝,在圈子里都被尊称为李老,不过以赵长远的年纪和资历,直接称呼老李更合适。

        李凝戴着老花镜,认真的看完沈牧的作文,不由叹道:“真是后生可畏,我们后继有人了!”

        沈牧的两篇作文,就这么被众人传来传去的看,赵长远更是让年轻男编辑,去把复赛通知拿一份来,亲笔题写通知单,并要求第一时间回寄出去。

        年轻的男编辑,激动的跑前跑后,终于把沈牧的复赛通知单寄了出去,回到自己办公桌前,人都累瘫了,竟然看都不看,随手就把韩涵的作文,放到已经被淘汰掉的那堆作文里面了。

        沈牧自然不知道这一切,今天是周五,他到了下午就可以回家了,周日才会回到学校,所以还蛮开心的,上课的时候写小说,下课的时候逗逗美女同桌,简直惬意无比。

        孔健被沈牧伤了之后,就没有出现在班里了,应该是提前回家去了。

        沈牧中午吃饭的时候,去三班找到了安继东,和他约好一起坐车回家,该见到了刘佳,不过她很害羞,没有走出教室和沈牧说话,只是有一些眼神上的交流。

        下午的两节课,沈牧有种度日如年的感觉,他太渴望回家了,特别是想到很快要见到自己的父母时,他感觉非常的激动。

        三点钟的时候,沈牧终于可以回家了,他也没有什么东西可收拾的,本来有很多需要带回去洗的脏衣服,也被他昨天洗干净了。

        沈牧和安继东集合在一起,他们的行程是先坐车到金杞市西关,搭乘去黑木村的面包车,最后徒步三里地,走到自己村。

        说起来,沈牧他们村算是很穷的,处于三个乡镇的中间地带,公路要到2005年才会修,现在的通行条件非常差,马路在下雨天的时候,能在上面养鱼了。

        而黑木村属于经济更好的平城乡,柏油马路已经修好了,但是再往沈牧他们村的三里地,就属于落后的泥沟乡了,沈牧记得,自己村的学生,去市里上学,一直都是要步行三里地的。

        他和安继东走在学校内宽阔的水泥路上,脑子里想的都是自己的家乡,它虽然很贫穷很落后,但是那里才是自己的根。

        就像是那句话,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沈牧此刻虽然还没有富贵,但他已经在脑子里想着,为自己的村子做些什么了。

        第一个,肯定就是出资修路。沈牧记得自己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也是在金杞市上的学,有一次自己和同村的一个女孩子,一起从学校放假回家,一个搬着一个课桌板凳,从黑木村往家里赶。

        那时候的沈牧,才不到十三岁,两个孩子搬着那么重的课桌,一步一挪的走了三里地,到家的时候,天都已经完全黑了。

        那次的艰辛痛苦,沈牧到了现在还记忆犹新!

        可是沈牧清楚,自己遭遇的困境,还不是最严重的,像是自己村的年轻人,因为交通上的不便,娶老婆都非常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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