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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家书


白蕊今天过来主要是为了自己的堂妹白芷。

        她语带犹豫,支支吾吾难以说出口。

        李远山的头更疼了,他这几天都没休息好,就指望今天趁傻奴乖,多睡一会,“有话就说,你我不必见外。”

        “是……爷,老家不太平,堂妹来京城投奔我了……”白蕊看着李远山的脸色,见他果然锁起了眉头,叹了口气,“妾身知道了,确实她的身份有些麻烦,那就先让她住在客栈里吧。”

        李远山不露声色地移开了目光。

        白蕊老家正是他下面会去平战的地方,她表妹流离失所多少和他有点原因,而且……既是白家人,便算他的恩人。

        “你可安排到府里,别让母亲知道担心,其他的随意。”李远山合上沉重的房门,白蕊凄哀怃然的眼神透过缝隙,逐渐被他拒之门外。

        这些年,白蕊的心思他不是不懂,只是无法回应。

        不仅仅是救命之恩,他亏欠白蕊的太多太多了。

        傻奴睁着眼睛在看他,李远山快走两步,笑着钻进被窝中,傻奴稍微迟疑地靠近他,干净的目光一直在他疲惫的脸上游离。

        他身上凉飕飕的,傻奴把脚挤进他的小腿中间,暖热他那处的全部皮肤。

        她刚来将军府时头发枯黄干燥,而如今这头长发已经丝滑如缎,细细密密地披在了她的身上,李远山拨开一点发丝,摸着她的耳垂。

        她的耳朵又小又白,耳骨也软得不可思议,他的手指触及了她的耳朵眼,哪怕是最小的小拇指也无法深入半分。

        就像她的心眼,也是那么大点。

        真当他看不出来,每次白蕊来她就不高兴?

        李远山失笑,没料到自己在这么一会的功夫就想了这么多有的没的。

        他正色道:“母亲近日身体不好,你没事不要过去,当心被渡了风寒,她那边自有下人妥善照顾,轮不到你着急,知道了吗?”

        傻奴点头。

        “我很快回来,最多两个月……”

        傻奴眨着眼,李远山的声音越来越低,直到他彻底睡着了。

        ——你我不必见外。

        他没有对自己说过这样的话,语气轻柔的、饱含情绪的。

        他更多的是对自己命令,告诉自己该如何去做,还有嫌弃的口吻。

        暗沉的红木桌上摆着一个华丽得不和谐的琉璃窄口瓶,里面插着一束即将枯萎的迎春花,那是百合上次换上去的,但是百合不见了……

        花也没人换了。

        青楼里的姐姐经常会消失,傻奴听说,有的是嫁人了,有的是生病了,娘是不许她好奇这些人去了哪里的。

        那百合呢?

        他说,这里是她的家……

        当天下午,李远山被宫里的太监叫起来,匆匆起了床。

        深紫色的官袍紧紧包裹着他强壮成熟的身体,玉冠将他的黑发全部束起,簪子平插在内,温润的和田玉却无损他凌厉的气势。

        每次他要进宫时就像变了一个人,变得更为冷煞肃杀,像一头野心勃勃的黑豹,短暂的蛰伏只是为了更好地捕猎。

        他穿好靴子,斜斜看着出神的傻奴,不由好笑,“看什么呢?”

        傻奴指了指他的足。

        李远山经常让她站在他的脚上,带着她下床如厕,这样她就不用穿鞋了。

        他的脚比她大上好多,就算全放上去也会空出一大块;也更坚硬,踩上去就像踩着一块硬邦邦的石头,却兼具灼人的温度。

        李远山心神微动,声音哑了下去,“靠过来。”

        傻奴爬了过去,他看见她的曲线在一摇一晃,偏她双眼比刚出生的奶狗还纯真……

        他咽了口口水,双指掐上她的脸颊,热气扑在她的鼻息,警告道:“我回来的时候,你必须小解过两次以上,知道了吗?”

        傻奴垂下眼帘,每一根睫毛都在勾动着他的耐心,他在她唇上狠狠擦了一下,压抑着呼吸道:“罢了,等我回来把你。”

        傻奴在房间里坐了一下午,中途管家来过,她鼓足了勇气才问出百合去了哪里,管家很慈祥,像老太太那么慈祥地对她说,百合没事,就是去学规矩了,以后能更好地服侍她,是好事情。

        傻奴放了心。

        她甜滋滋地笑,相公说的没错,这里真的是她的家,她可以尽管打听她在意的人的下落,不会有人斥责她。

        李远山在半夜回来,简单收拾了下行李就要出发了,宅门外许多整装待发的人在等着他,马匹发出不耐的鸣叫,铁蹄在地上踩出一道道焦急的声音。

        他把傻奴叫起来,塞给她一袋子糖,“我要走了,你乖一点,等我回来。”

        这是傻奴第一次看到他穿铠甲的样子,铜色的铠甲把他的脸包住了一半,只露出一双犀利的眼,和挺直的鼻,那些甲片如同有生命一般,随着他的呼吸而一起一落,坚实而富有张力。

        他身上带着晨露的味道,冷冽清淡,傻奴顾不得他指尖的寒意,拽住了他。

        女孩澄澈的眼眸比什么都动人,李远山在她面前败得溃不成军,隔着冰冷的盔甲也要抱住她,扯下面甲,轻吻着她的发顶。

        他从未留恋过什么,傻奴是他此生第一个不想离开的人。

        外头催他的人来了一波又一波,他终于松开了她,“糖,每天一粒,吃完了我就回来。”

        他要走了。

        李远山的眸色一深,像抱婴孩一般把她抱了起来,深深地吻她,他的铠甲是那么坚硬,以至于硌红了她的大腿和手肘。

        “等我。”

        傻奴的脚落了地,急急地说:“带上我……”

        她可以为人挡灾。

        “爷,苏将军在催您了。”管家站在外头,撑着雨伞。

        天公好不作美,偏偏在这个时候下起了雨,爷这一路该有多难行……

        李远山摸了摸傻奴的脸,“你不能去。”

        她是他的正妻,皇帝不可能让正妻跟他一同出征,这是一种不成文的契约。

        傻奴还光着脚,天空一声惊雷,雨下得更大了,她只看见李远山伟岸的背影逐渐被烟雨模糊,最后消失了。

        她心中隐有不安,但又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摸着潮湿的门框,望向阴沉沉的天空。

        轰隆隆——

        狂风吹散垂柳上新发的芽包,落了满地。

        傻奴的房里来了一个新丫鬟,叫红霜。

        管家带着红霜来的时候,傻奴正在喝药,自从李远山走后,她就病倒了,是风寒,连躺了三日都不见好。

        老夫人心疼极了,但她自己也病着,无力照顾傻奴,只能让管家多费心。

        管家左右为难,爷走的时候可是吩咐过的,要让夫人自己学着做事,不能什么都依赖老夫人,否则夫人将永远离不得人。

        “夫人,这是红霜,是我新买来的丫头,人勤快,还会写字。”管家笑眯眯的,“这是爷临行前特地吩咐的,怕您无聊,找个读过书的丫头教您学字,也可以打发点时间了。”

        傻奴被药苦得皱脸,管家的话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管家没有一点不快,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给傻奴,“夫人,爷来信啦!”

        傻奴愣了一下,拆开一看,除了李远山三个字,她什么也不认识。

        管家的笑脸越来越大,“以前爷的家书最多三个月一封,现在真是有空就写……要我给您念念吗?”

        傻奴小脸惨白,但眼睛很亮,点了点头。

        “他说一切安好。”就四个字,且龙飞凤舞,纸张上有着被雨水沾湿的痕迹,可以看出李远山是如何在紧锣密鼓的路程中挤出时间来写信。

        又过了半个多月,李远山的家信又送了过来,这次写了满满一张。

        管家乐开了花,“爷说路上好多士兵都因为淋雨而得了风寒,连一向健康的苏将军都不免小病一场,只有爷没事。爷还问您,有没有……”

        管家顿了顿。

        傻奴被红霜打扮得像个火红的狐狸,一身红衣娇艳如在雪地中打滚玩耍的妖狐,合上嘴唇上的口脂更是美得惊心动魄。

        她着急地看向管家,“问什么?”

        管家笑道:“问您有没有好好如厕……哎哟,您快学写字吧,老奴的脸皮子薄,念不得了。”

        傻奴的脸一红,拉着红霜的手说:“教、教我……”

        红霜很为难,她教了,但是教不会,就是她家里五岁刚开蒙的弟弟也没这么难教。

        管家继续打趣道:“爷还说了,让您不要总去老太太屋子里,自己多学学写字,回来要查功课的。”

        管家把信折好,放在了桌上,这封家书不必给白氏看,完全没提到。

        与此同时,整队休息的李远山给自己的骏马卸下马鞍,拍了拍马儿的脑袋,温顺的骏马低着头,眼睛黢黑。

        他闻了闻自己身上的臭味,想,若是傻奴闻到自己身上现在的味道会如何?

        付全走了过来,挑眉道:“桃子。”

        李远山低头一看——油桃。

        他面色立马变得古怪起来,“这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有油桃?”

        “不吃拉倒!”付全想缩回手,但论速度,无人能比得上李远山,他被李远山结实的小臂牢牢压住,听着那人沉沉的低笑,纳闷问:“一个桃子,至于那么高兴?”

        李远山眉目愉悦,隐约骄傲,“你懂什么。”

        无毛的桃子,鲜嫩多汁,饱满甜美……

        他眼睛半眯下来,身体燥热。

        他想傻奴了。

        一口吞掉半个桃子,放在口中回味,一手摸出羊皮纸和远山黛,他洋洋洒洒写了整整三张。

        额角的碎发落下,他的脸上还有着许多来不及擦干净的灰尘,汗珠顺着额头滑落至挺拔的鼻子,又从鼻尖滴落在羊皮纸上。

        落款利落,在最后一笔却顿了很久。

        他确定,他想傻奴了,不仅是男人对女人的想,更是夫君对妻子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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