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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鲜衣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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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城区的街巷一如既往热闹非凡,然今日商贩的吆喝声掺着砸锅砸铁打把势的热闹劲儿却并没能抢了另一桩热闹的“风头”。

        “若伤了本姑娘的汗血宝马就是十个你都抵不起,今儿可赶了巧了本姑娘心情不佳,那就一起算笔账。”张扬的红袄裹着一个面颊如玉的少女,应了这袄的色儿,少女口中吞吐的字眼也是飞扬跋扈。

        被指着鼻子数落的中年壮汉看这架势被唬得说不出半句反驳的话,“啪!”,愣着神儿的功夫那少女手中的鞭子已经甩了过来,壮汉脚边的土被卷出一个旋儿,不难想象鞭子抽在人身上会是怎样的皮开肉绽。

        “可……姑娘你这马也没受伤,何况咱这条例也讲的清楚,非巡城兵员不得擅自骑马进城……”

        少女仿若听了什么滑天下之大稽的好笑事,眉眼间尽是轻蔑与嘲弄,唇角讽刺的笑意冷得令人发颤,“惊了我的马还敢跟姑娘我说条例?那本姑娘就带你去衙门好好儿翻翻条例!”

        话音未落,那壮汉整个人都被卷席丢上了马,不等众人感叹这少女力量和脾气等量的惊人,她已经御马扬长而去,尘土漫天中那抹红影引发了市井间的一场热议。

        “这妹娃来历不小吧,火气也不小啊!”

        “你懂什么,现在这世道,跟个小芝麻官沾亲带故的都敢对着我们小老百姓嚣张,呸,狗仗人势。”

        “你有能耐刚才人姑娘没走的时候站出来说上两句,吓得你尿了裤子都是轻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倒是听闻那镇北大将军家老幺也是个不得了的,比起这个只怕是不遑多让吧。”

        “噫,都快散了吧,妄论得罪了谁咱可担待不起。”

        再说起被众人议论的“将军家的老幺”此时也是刚下了马,红衣灼眼,风风火火地抡起鼓槌就是一顿猛砸。

        “嘭!嘭!嘭!嘭!……”

        “何人击鼓?”门内探出了一张不耐烦的脸,见来人是位清丽的姑娘神色稍作缓和,“来人何事?”

        少女随手将鼓槌扔至一处,掸了掸手上沾的灰,“先将那贱民拖进去,本姑娘是应他所求来此翻查条例。”

        顺着她的话,那人这才看着挂在马上奄奄一息的壮汉,也算他眼尖,回过头时正瞅见了少女腰上别的绯色铃状翠石,霎时间神色大变。

        没敢多说别的,他将那壮汉带进去的动作很是利落。

        带他入了衙门正堂,扣在地上,这才两步并一步走到县爷边儿上“大人,今儿来击鼓的是将军家的二小姐。”语调虽轻,可还是让刚进来的少女听见了。

        少女轻嗤,“本姑娘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歩绾是也,只不巧父从军匾名将军府罢了,怎的到了你们口中本姑娘便成了那将军府的附庸?”

        “小的有口无心,歩绾姑娘勿怪。”

        歩绾也懒得再理,伸脚蹬了蹬跪坐在地上的壮汉“可是你要论条例的,到了此处怎的不作声响?”

        那壮汉也明了这是将军家的小姐,心知惹了不该惹的,哪还敢再多嘴。

        支吾了半晌,“是贱民有眼无珠冲撞了小姐的宝马,贱民认罚。”

        那县爷仿佛还嫌不够热闹,将惊堂木重重地扣在案上,“啪!”而后招了招身边的人“李师爷,你且叫人将他拖下去重打十板!”

        他刚要应下,歩绾先声夺人“打完了关两天再放出来。”

        壮汉面如死灰,唇色发乌抖了两抖。

        “我……我娘还在家等我回去,若我未归她定会出来寻,可我娘左腿有疾……小姐发发慈悲放了我吧。”

        言辞悲恸,步绾听得心烦,“你且留个字迹我带去与你娘知晓。”

        外人常道将军家老幺性子古怪,任性刁钻,如今更是坐实了名声。

        此事一出流言四起,步绾的大名是彻底响了。

        ……

        “小姐,夫人差人叫您过去问话。”侍女垂首静待不再多言。

        步绾刚回了府身子没歇过来,一听是‘夫人’更不愿多理睬,“我没空理会她。”话也回的直白,侍女却真叫人原话传了回去。

        听了下人传来的话,倚在软榻上的女子面色变得不太好看,舀了勺姜汤填入口里才算好些,“绾儿性子素来如此,罢了,你先下去吧。”

        她从前是这府里的宋姨娘,歩绾的母亲逝去才成了宋夫人,歩绾母亲还在的时候她就没给过宋姨娘好脸看,如今歩绾亲娘去了,便更不把她当回事了。

        她知道歩绾恨自己占了她母亲的位置,可那又如何,歩绾才是将军的亲女儿,即便现在是夫人了,可在这府里自己是什么斤两她还拎得清。

        然她扪心没亏待过歩绾,有些话不敢说,她心里却明白,歩绾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对她再好也都填了狼肚子不吐一根骨头。

        再论歩绾这边,拾掇利索后卧榻歇下了,折腾这许久她却困意全无,睁眼闭眼只有一个名字来回晃,连面容都模糊了,她却始终不能忘了这个人,荆坵。

        她自个儿也不明白怎的突然就想起这个人了,打她十岁那年便再也没见过这个曾经的小竹马,好好的尚书家小公子,因父亲搅进浑水举家贬作布衣,那年他也才十二岁。

        歩绾除了母亲还从没心疼过谁,想到他眼眶却涩了。

        别的模糊不提,她却还记得荆坵的左眼角下有颗绯色泪痣,她最是喜欢绯色,从衣着配饰都看得出,所以当年她也最喜和荆坵玩在一处。

        事至今日,也隔了许久了罢。

        记忆中童年的玩伴神色模糊不清,渐渐地也都被困意淹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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