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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二零零三年(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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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让人们惊慌和疏远的2003年,南方和北方,蓝白色无纺布口罩蒙住了每一张脸孔。孤独的呕吐和发烧,疼痛和窒息,icu里痉挛的肢体,昂贵的呼吸机……空气进入胸腔时,那原本该像充气的皮球一样鼓起来的肺,却失去了它本来的柔韧和弹性,发硬发黑……一具具发黑的尸体。

        在深圳和广州,外地人开的小餐馆,五花八门的夜总会和酒吧,基本上都关闭了。

        我去成都。

        在那些灵魂出窍的时刻,记忆反复覆盖不断消逝的现实。

        在漫长和空洞之中,第七感已经让我提前到达,听见了小白的萨克斯风——《傍晚(eventide)》。他总是将它作为演出结束之前的最后一曲。在缓慢的旋律之中,那些搂抱在一起的男女默不作声,在移动中轻轻闭上眼睛,头颅彼此挨近。他们又叫它《夕阳西沉》或《海之梦》。它像生命沉重的叹息。

        他们却强留他说:“时候晚了,日头已经平西了,请你同我们住下吧!”耶稣就进去,要同他们住下。

        《夕阳西沉歌》是一首美丽的圣诗,是19世纪英国圣公会福音派牧师莱特,这位多病的牧师为自己,也为痛苦衰弱的众生写下了它。写作的当天,下午他往海滨散步直到夕阳西沉才回。他身体衰弱,自知归主之日已近——

        夕阳西沉,求主与我同居,黑暗渐深,求主与我同居;

        求助无门,安慰也无求处,常助孤苦之神,与我同居。

        渺小浮生,飘向生涯尽处,欢娱好景,转瞬都成往事;

        变化无常,环境何能留住?恳求不变之神,与我同居。

        我深需主,时刻需主眷顾,除却主恩,试探何能驱除?

        谁能如主,时常导引扶持?无论风雨晦明,恳求同居。

        有主赐福,仇敌何须畏惧?泪消苦意,病痛也无足虑;

        坟墓威权,锋芒今在何处?我仍欣然得胜,主若同居。

        示我宝架,双眸垂闭之时,照彻昏幽,指我直上天衢;

        阴翳飞逝,欣看天光破曙,无论天上人间,恳求同居。

        这个曲子让我感到痛苦。而它的作曲者,英国赞美诗曲调的作家蒙克,也是在一次傍晚的散步,目睹晚霞和日落之后,在悲痛中完成创作。

        小白为什么偏爱这曲子?

        英国国王乔治5世去世时,人们在追悼会上唱这首诗;美国总统塔夫塔去世时,教堂的钟声奏此曲调。每天每天,广阔的夜总会里,食客们搂抱着年轻女子,嚼开心果,饮生啤,用轻佻的目光乜视小舞台。小白站在舞台前端偏左的位置,聚光灯打在他的头发上,他闭上眼睛,将《夕阳西沉》送给夜晚,送给苟活的芸芸众生……

        四分之三的节拍,他反复两次,音乐久久地回荡。

        痛苦也可以是很博大和宽厚的,像空气,像含水的乌云,絮状的,呼呼噜噜地,由小白的萨克斯风送出。

        晚班飞机降落在双流机场。的士里的位置蒙着雪白的布,我坐进去,告诉司机:“到你们这里最大的夜总会。”

        司机不由得回头看我一眼。他大概在核实我像不像深夜在夜总会“工作”的女子。我对他挤了一下眼睛。

        司机有点惶恐:“小姐,你到底要去哪家呢?我们这里夜总会很多啊。【愛↑去△小↓說△網w    qu  】”

        “哪家最热闹?”

        “这个我就不晓得了。不过我们送的客人去得最多的,是武侯区的那家。”

        “好的,就去武侯区的那家!”

        这是一家室内空间非常大的夜总会,我进去的时候,舞台上有一男一女两个小丑在表演,女的涂着大红脸,穿绿裤红肚兜,男的像抗战剧里的汉奸,两人在唱二人转,唱词类似于耍流氓,观众乐得哈哈笑。

        几乎整晚都是这种搞笑并耍流氓的节目,节目单上没有萨克斯风独奏。

        在接下来的一周里,我去了十多家夜总会,也曾经在街头拦过一个骑摩托车并携带了乐器箱子的男人。

        那是一个面相沧桑的老男人,身材高大,瘦削,也是一个萨克斯风乐手,萨克斯管的吊带就挂在脖子里。我给他看了小白的照片,他沉吟着。我感到有希望,立刻请他到旁边的酒吧喝一杯生啤。他好像并不赶时间,直到喝完一扎,才缓缓开了口。

        “这个人……是你什么人?”他黑幽幽的眼睛望着我,那么近,我看见他的胡须已经花白了。

        “是我爱人。”我望着他的眼睛说。他给我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但我不能确定这种熟悉感来自何处,是他的形象或是气质,或者是他说话这种柔和但很低沉的声调

        “这个……”

        “您见过他吗?”

        “好像见过。”

        “您能肯定?”

        “我,能。”

        我将小白的照片放回手袋。我的手因为激动而发抖,他看见了。

        “他是不是,和您一起工作过?”

        “我……忘记了是在哪里见过。不过,我肯定见过他。”

        我以为他还要我再请他喝酒。“您看还想喝点什么?”

        “不,”他有点迷糊地说,“姑娘,你挺让我感动的。”他捋捋胡须。这瞬间,我感到他是个有故事,同时又非常孤独的男人。一个孤独的暮年男人。

        我期待地望着他。

        “我,”他缓慢地说,“我想起来了,我是在光音基督堂见到他的。”

        “光音基督堂?”我疑惑,小白怎么会去那个地方?

        “是的,就是在光音基督堂,他去做礼拜。”

        “您确定,就是在做礼拜时见过他?”

        “嗯。”他点点头,站起来准备离开,“不远的,那个基督堂,就在附近,也是武侯区。”

        我伸手扶他,表达我的感激:“您喝了酒,开车要小心!”

        “好人好报,姑娘!”他迈开长腿跨上摩托车,酒吧玻璃门透出来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他微笑着补充一句:“后会无期!”

        在摩托车的轰响里,他迅速消失在灯光暗淡的街头。

        第二天刚好是周六,我也顺利地找到了光音基督堂。我喜欢它大门的酒红色,这种黯淡的红,像我们肉体伤痕的红。我在那里站了一整天,腿几乎发抖,没有看到小白出现。

        教堂的门不是每天都打开,但我还是每天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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