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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铁马金戈


机拓声响在墨羽的梦里,和着铁马金戈。

        人力时有穷尽这一点,已经由数百年前那位商朝的君主于落凤山在夏朝的兵戈之下获得了证实。

        那座叫落凤的山上至今没有树木,而山上草叶却锋锐无比。今天,若有二品武者于山下,当能感受那百年不消的剑意。

        史书记载,当时,商君率八十亲卫被大夏十万步卒围于落凤山,终至单人独剑,仍以一己之力,抗夏军一昼夜,破甲六千三,力竭而亡。百余年之后,江湖中仍有无数名家好手往落凤山吊唁,其实他们吊唁的不是那位沉迷剑术的君主,而是那个逝去的时代。落凤一战后,世人知晓,一人一剑,终难抵千军万马。

        江湖,终不是江山。

        有时候墨羽会想,这个世界,真的很美,很好。

        他不就是天生无脉吗,不就是,无法催动那种叫做内力的力量吗?遗憾是遗憾,但也仅仅是遗憾罢了。这世界的奇伟瑰丽又不仅仅在那武学一途、江湖一道之中。

        可是在梦里他为何哭了呢?

        低吟在客栈的床头响起。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只是少了那武学的种种,我无法窥得这世界种种真相瑰丽了。”

        “只是从那日之后,无论我的高塔距他们多近,却注定终归成不了那天上之人了。”

        “只是却不知那天上之人,能否被吾高声所惊?”

        一夜,悄然而逝。

        一缕阳光透过木质的窗扉,空气中尘埃翻飞,有一种别样的安详。

        墨羽迎着清晨的阳光伸了个懒腰,摸了摸由于睡硬板床而有些僵硬的腰,不由得有些不习惯。

        看了一眼窗外,少年这才想起来这里不是墨府了,没有亭台楼阁,什么也没有。他真的离开了那个地方,而且,要离开好久。想到这些的墨羽有些不安,有些忐忑,但随即变回了坚定。他收回了穿过窗户远眺的视线,准备出发。

        而在他转身准备出发的时候,他看见了一对黑眼圈。

        哦,你的黑眼圈,明亮又闪烁。

        “阿乐,你……”

        “好无趣啊,说书的先生不是经常说,路上会有黑店吗?”只见李乐顶着乌黑的眼圈,一脸不爽的盯着他,就差在脸上写好“欲求不满”四个字了。

        等等,欲求不满这个词用在这里真的合适吗?

        这不是重点啊,重点是——

        墨家势力范围内怎么会有黑店?还光明正大的开在官道上?

        墨羽揉了揉眉心,要不要,想个办法甩掉这个家伙?

        “哇,我怎么会有黑眼圈啊?”李乐见墨羽不理他,随即跳了起来,那样子,活像发现自己一夜骤胖的姑娘。墨羽白了他一眼,默不作声的在李乐身后找出,嗯,其实是搜出了一根炭笔。

        李少侠,不照镜子,就能“突然”发现自己有用碳粉画的黑眼圈的,整个大夏,你是第一个。

        墨羽不想再把时间和脑力浪费在自己这位“队友”的身上,决定无论接下来李乐说什么都不再理会。他随即把店小二叫上楼要了两份早点。

        早点来的不快,等到墨羽整理好书箱,早点才到。

        开在官道上的店家,和现代的高速服务区差不多,总而言之就是秉持了“贵”且“难吃”的特色。只是墨羽二人这次的运气似乎不错,小二还没进来,二人就闻到了香味。

        李乐一个箭步冲上去,不等小二开门,就打开门接过了小二手里的早饭。李乐似乎有些过于激动,的确,对走了许久山路的少年来讲,克制对美味早点的喜爱很难。

        李乐拿起了汤,墨羽在李乐身后好像想要说些什么,而店小二,却露出了微笑。

        可惜这微笑李乐没有看见。

        李乐将碗倾了过去,浓郁的汤味冲进了墨羽的鼻子。汤中,有一股特别的香味,使得这碗汤更加的美味,这种香还有一个名字,“十香软筋散”。

        只是墨羽的声音赶不上李乐的速度,汤实在是太香了。

        下一秒,热汤倒进了店小二的脖子里。

        “少侠我还真不知道,哪家店小二能做到走路无声,能在客人早上呼唤后马上到房门口的。这么高的服务效率,少侠我赏你热汤一碗!”李乐笑着一脚踹在店小二当胸,从桌下抽出暗藏两根短棍,前后一接,再按上随身携带的枪头。

        枪身黝黑,枪头却是亮的有些渗人。

        枪名点银。

        的确,没有人敢在墨家的范围内明目张胆的袭击墨羽,可,就连墨家也不能说领地附近没有匪寇和黑店,至少不能肯定的说“我墨家势力范围没有黑店,我墨家公子被袭,必是贱人作祟!”。墨羽被黑店所杀,做了人肉包子,墨家能说什么呢?

        徒叹学艺不精罢了。

        一晚上的时间足够那些人换掉客栈里所有的人了。当然没有人会在少年第一次住店时夜袭,因为,所有听过说书人故事的少年都知道防备。

        但他们不该把客栈前面清扫的那么干净,即使是为了清除血迹。

        未晚先投宿,鸡鸣早看天。官道之上的客栈,怎么会天光大亮后门口依旧没有行人的痕迹?

        所以在清晨,在李乐话痨的时候,墨羽偷偷在窗前摆弄了几个手势,示意李乐准备好。

        于是就有了刚才的一幕。

        墨羽一披书箱,着甲在身,笑了笑,跟在李乐身后出了房门。

        李乐,谐音“礼乐”,正是在墨领最不受待见的儒家弟子。修“浩然正气”内功,练“千里快哉风”身法,乃是正统中的正统。唯一让他和儒家弟子显得不同的,或许就是他的武器。

        儒家有五门绝学剑法,号“仁义礼智信”,乃是无数儒家学派武者的追求,而儒家子弟也大多学剑。李乐却是一个特例,他喜欢用枪,而练得,却是墨羽私下偷偷相送的“踏火照梨花”枪法。

        而这路枪法在九州时期有另一个名字,叫——“墨染金华”,出自墨家。

        李乐脚尖点地,运起快哉风身法,飘然下楼,恰好落在客栈“老板”和众伙计的包围之中。

        他笑了,仿佛对这个处境十分满意。

        他觉得,被包围好像是件不错的事。

        “不想,墨家公子的随从,竟是个傻子。”客栈的“大厨”从后厨中走出,扛着一把几乎成年人身高的大刀,挥了挥手,命令道,“解决他!”

        李乐没有说话,拿起枪时,李乐通常是沉默的,因为,他觉得这样比较酷。

        一片白芒洒在了大堂之内,随后是兵刃相交的火花照亮了整个客栈。李乐的枪尖划过一个小伙计的咽喉,血喷涌而出,却顺着枪尖蔓延开来,鲜血充斥着众人的视野,似火一般。

        李乐跃起,血在他的脚下,灿烂而绝美,此为踏火;

        枪尖抖动,满室之内,枪影浮现,就像初春时节白色的花瓣飘飞,此为梨花。

        人影带动枪影,枪影带动血影,血影化为背影。血色如火,枪尖为花,青衣踏火照梨花!

        李乐解决几名店小二,一枪洞穿客栈老板其实只用了几个呼吸。

        随后他扛起枪,冲那位“大厨”露出一嘴大白牙:“听说你不服?”

        说完他就后悔了,毕竟是自己初入江湖的首秀啊,第一句台词居然俗成这个样子。

        “应该事先找阿羽设计一下台词的。”李乐面色不变,心里却是极苦。

        而此时在对面那位“大厨”眼里,李乐此时像是一个行走在血泊之中的魔鬼,显得极为可怕。只是此刻箭在弦上,却不能堕了气势。拼命尚有几分胜算,若是未战先怯,就一分机会都没有了。

        大刀挥起,风声大作,刀光之中,竟隐有电光。

        李乐面色不变,长枪拖在地上,缓缓向前。

        两人距离其实很近,所以,气势的累积也极为短暂,短暂到就像只是刹那间的动作。

        刀再大,也比枪短,故而李乐先行出招,直刺。对面那位“大厨”看起来很胖,也不怎么灵活,却偏偏手腕很是灵活,刀在瞬间顶上了枪头。

        他笑了,略微有些狰狞,他觉得自己似乎看到了希望。只是下一刻他的笑容却凝在了脸上,因为,枪尖“炸了”,是的,枪尖炸成了一片海。枪芒不长,仅有数寸,却是灿烂夺目的金色,在他眼前化为金色的海。

        大海无量,他觉得自己已经陷入了海中,那一片枪尖其实真的不大,可他就是逃不出去。他怪叫一声,拼命的用刀将全身上下护的密不透风。宛如海浪之中的礁石。

        李乐一招之威尚未尽数挥洒,便趁着这一招已然积累开来的气势变了招式。他收枪,转身,扭腰,借着力道一枪掷出,动作简洁明了,有一种难以言语的美感。

        而后便是兵刃刺入血肉钉入木桩的声音。李乐看着被钉在柱子上的大厨,叹了口气。

        “失误,毕竟是初出江湖第一战,我应该让他报个名字的。”

        墨羽从楼上缓缓走下,一身护甲此时已经变回了书箱,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

        书生小心的避过了脚下的血迹,抬头看看了天时,往马厩而去。他身后的青衫少年罕见的没有说话,只是缓缓收了枪,顺便找了块抹布仔细擦了擦枪上的血。

        马厩之中果然有几匹马,墨羽也不挑,随手牵了五匹。

        官道上,两个人牵着五匹马。

        “阿羽,石头很有用吗?”李乐看着墨羽将一块半人高的石头绑在马上,抱着枪懒散的问到。

        刚刚在第五匹马上绑好石头的墨羽笑了笑,说,“没有。”随即,就在这个岔路口,他放开了五匹马。两只向前,一匹向左,一匹向右,向左和向右的马上,多绑了一些石头。他不指望这样做能甩掉自己那位师父,只不过,那么多追兵,总有一些傻子吧。

        “我们是跟着哪个走?”李乐懒洋洋的问到。

        墨羽摇了摇头:“我们回客栈睡一觉,下午去关洲。”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李乐点点头,将长枪收了起来。

        依旧是墨领之中那个叫墨府的地方,还是华服和布衣的男子。

        这次却是布衣开的口,语气平淡:“我猜,他会去关洲。”

        华服男子一惊。

        之所以人类有一座名关“万仞”,是因为蛮族要想进攻中原,只能从万仞关过。否则,万仞关再如何奇伟瑰丽,都不过是无用之物。人蛮之间,除了万仞关,便是山脉。这世界就是如此神奇,一条山脉,两个种族,千百年诡异的和平。

        水往低处流,那一片被称为“天山”的山脉自然延伸出水脉。天山之南,水南流;天山之北,水北去。

        只有一条河例外,它自南而来,却往北而去。

        它叫子川,子在川上曰的子川。

        它自然不能流到天上去,待到子川流至天山时,这条川已经变成了小河,小河自天山下化为暗河钻过。子川往西北方而去,而万仞关却在墨领东北方,墨羽若真打算去关洲,那必然打的是从天山之外这种中土世家门阀手伸不到的地方绕到万仞关的心思。

        可是。

        万仞关外乃是夏朝白家,而天山之外却是蛮族。

        “不对,”华服男子缓过神却是笑了,“天山外是蛮族,而那条河通向的,却未必是蛮族!”

        布衣男子没有接话,只是叹了口气。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却不知,为阿羽而去的,都是些怎样的君子?”

        说话间,带了三分杀气。

        华服男子想说些什么,他还是觉得这样对墨羽有些残酷。墨羽毕竟还是个孩子啊,他的人生不过是二十到四十余岁这段时间可以挥霍,他非要承担“墨家公子”这个称呼吗?

        他终是叹了口气,还是喝酒。

        酒入喉,再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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