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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蜀山剑派招生大会


福全镇地处江南,是天唐皇朝南方的一个富裕小镇,由于地处沿海,又有港口之利,镇子上贸易十分繁荣,虽然名义上只是一个镇子,但也有十几万的人口,算是远近闻名的富裕之地,用时髦一点的话来说,这地方藏富于民!

        这的气候宜人,风和日丽,天空之上白云飘飘,阳光和煦温暖,大人们在闲暇之余,通常喜欢坐在酒楼里享受着海风携带而来的咸味与湿气,享受碟子里盛放的盐煮笋,茴香豆和酒杯里醇香柔绵的黄酒。

        也有三三两两的孩童,手持着大人们为他们在村口木匠处购买的木刀木剑互相劈砍,做着每一个孩子都有的少侠梦,仿佛一柄木剑在手,自己真的可以在未来成为锄强扶弱,仗剑降妖的翩翩少侠。

        时光仿佛在这一座小镇凝滞,这里的时间走的很慢,也很悠然。

        只是这样悠闲的生活,却在几日之前被打破了,此时的福全镇已经人满为患,喧嚣声如潮水一般,川流不息的人流在街头流淌着,县官大人为了政绩所造的面子工程——公共厕所,平日里别说无人问津了,就连苍蝇蚊子都没几只,此刻却排起了长队。

        宽阔的街道两侧,放眼看去,一排排都是门面敞开的店面商铺,不知道多少人在这条主道的街头穿梭来往,虽然平日里这条主道两侧的商铺生意也还算不错,但是今天只能用人头攒动,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来形容,开店的老板们这几日心里真是乐开了花,一个个都挺着油腻肥胖的大肚子数着银子,一张张圆润的肥脸笑的就像盛开的雏菊。

        比这些老板们笑的更开心,获利更丰厚的则是这条主道上,占地最大,门口排队顾客最多,也是福全镇最出名的咸亨酒楼的老板娘——郑嫂。

        “常乐,我又被人骗了,呜呜!”说话间带着哭腔的少年看上去十二三岁左右,眉目清秀又带着几分稚气未脱,身着绫罗绸缎,体型又有些微胖,如同白白软软的白面馒头,显然出自富贵之家。

        “林小壮,你有完没完?别哭了。”另一名叫常乐的少年不耐烦的摸了摸林小壮的脑袋以示安慰,同时从他碗里抢了一块红烧肉,毫不客气的塞进自己嘴里。

        他看起来与林小壮一般大小,同样的绫罗绸缎,同样的稚气未脱,只是双眸之间,仿佛多了几分灵气,身材也要好上不少,假以时日,应该是个美男子。

        “林小壮怎么又哭了,常乐你是不是又往他饭菜里面放巴豆了?”此时,咸亨酒楼的老板娘郑嫂笑嘻嘻打趣道。

        她放着门口排着长队的顾客们不管,却一屁股坐在常乐与林小壮那一桌,与两人攀谈起来。

        其实这咸亨酒楼真正的老板姓冯,郑嫂只是冯老板的侍妾,但这个冯老板整日就知道抽大烟,去赌坊,逛青楼,将这个咸亨酒楼全权交给郑嫂打理,没想到郑嫂不仅将咸亨酒楼打理的井井有条,生意还越做越大,加上她人又长得风情万种,时间久了,还成了咸亨酒楼的活招牌。

        “哟,郑嫂今天生意这么好,竟然还有空搭理我们两个小子。”见到郑嫂坐过来,常乐十分娴熟的往旁边的长椅上挪了挪,两人肩并肩坐在一起,他稚嫩的小手十分老道的攀上郑嫂纤细的腰肢上。

        “老板娘,你要的梅干菜到啦!”就在常乐刚刚将小手不老实的放上去之时,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门外一个吱吱呀呀的小三轮停了下来,驾车的老汉穿过排着长队的人流走进客栈,对着郑嫂笑道。

        郑嫂却对这个老汉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态度明显冷淡很多,她点了点头道:“行,我知道了,把这些梅干菜搬到后厨去吧,月底结账。”说完,继续转过头去对着常乐,单手托腮盯着常乐,明亮的双眸闪着粉色的小桃心。

        “郑嫂啊,不是我说你,你这做生意的态度,真是感天动地啊……”常乐见到郑嫂对供货商的态度,忍不住开口说道。

        咸亨酒楼的梅干菜扣肉之所以远近闻名,靠的也是这些质量上乘的梅干菜让梅干菜扣肉十分的入味。

        反倒是老汉并不介意,他自己找了张桌子坐下,从他褴褛的长衫口袋里掏出铜钱,在桌上整齐的排出九文铜钱道:“老板娘,温两碗酒,一碟茴香豆。”

        “小二,给老孔拿茴香豆去!”郑嫂不耐烦的对着小二呼喝道。

        “对了,常乐,林小壮怎么了?”看到坐在自己对面的林小壮白皙圆润的小胖脸上还挂着泪痕,郑嫂忍不住开口问道,她伸出纤纤玉指点了点常乐的脑袋,说道:“你是又给他放巴豆了,还是又骗他的零花钱了?”

        “冤枉啊!绝无此事!”说完,常乐“啪”的一声,将一张淡黄色的符纸拍在桌上,说道:“这几日蜀山剑派不是在我们福全镇举行学好道术仙法,走遍天下不怕的新少年招生大会吗?这小子遇到一个自称神仙的老道士,花了十两银子从那个老道士手上买了这么一张假符咒,这不正为这事哭呢嘛!”

        完了,他又补了一句:“唉,小壮啊,你这智商需要的不是符咒,是脑白金啊……早知道我就先下手为强,把你这最后的十两银子也骗到手了,你说说这些外地人,怎么来了就抢我饭碗呢?简直是太无耻了!祝那道士不得好死,金丹碎裂,元婴破体而出,渡天劫的时候被雷劈上一百八十遍!”

        郑嫂与林小壮对视一眼,面面相觑,看着常乐一副义愤填膺又正气凛然的模样,心中默默叹了口气,说到无耻,这方圆百里,谁比得上你常乐啊……

        “不过话说回来,这几天的生意倒真是好了很多,就连一碗普普通通的素炒白菜,都可以卖到一两银子了。”郑嫂开心的将自己的钱袋拿出来,将满满一袋白花花的银子倒到桌上,看起来大概有上百两,看的常乐眼睛都冒光了!

        “常乐,你要不要去报名蜀山剑派的招生大会?二十两报名费郑嫂替你出了!”享受了几天日进斗金的富贵日子,这方圆百里最财大气粗的富婆郑嫂显然十分慷慨大方。

        “为什么我没有?”林小壮不解了看了看两人,问出了一个朴素的问题。

        “你这么盯着我干嘛?我跟她可没有奸情啊。”常乐见林小壮一直面色古怪的盯着自己与郑嫂看,连忙开口解释。

        “我只是为了回报常乐对我的恩情。”郑嫂见林小壮顶着个大脑袋,显然已经在脑补各种十二三岁少年不适合幻想的情节,连忙开口解释道。

        “五年前,我的家乡发了大水,我孤身一人流落到这福全镇,差一点就被隔壁街的陈妈妈骗去青楼……要不是常乐出手相助,恐怕我现在也没这样的好日子,不过我一直很好奇,当时常乐你才七岁,怎么就想得出那么多损招呢?”

        “唉,施恩莫忘报,往事就让它随风吧,当年我也是见你颇有姿色,哦不对,当年我也是见你孤苦无依,这才行侠仗义出手相助,可不是为了你的回报!”常乐长叹一声,回忆起当时刚认识郑嫂的那段美好时光,一边回忆,一边不忘拿出一块白布,将桌上的二十两雪花纹银包了起来,郑重的抱在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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