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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章 人在江湖


“人有些困了,闭上眼,嘴角轻轻翘起,因为他在睡着前想起那一年一起哼过的歪腔小调:

        馒头白呀白,白不过姑娘胸,脯。

        荷尖翘啊翘,翘不过小娘屁股。

        ……*^_^*

        城内一条石街禁路,一袭早生华发赤足狂奔的青年:

        温华,我草你祖宗十八代,谁他娘的准许你不练剑了。

        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掷出手中天下名剑,这是他专门要送给他的。

        温华,你他妈傻啊,就不知道假装来杀我,就算你刺我一剑又怎么了,那一年,哪次不是我扮恶人帮着你骗小姑娘的。

        就许你是我兄弟,就不许我是你兄弟?

        有你这么做兄弟的?

        白发青年沙哑哭腔,哭着哭着,哭弯了腰。

        这江湖早已没了人情,子可以弑父,兄可以杀弟。

        世交可以拔刀相对,世仇可以把酒言欢。

        一切都可以是交易,一切都是为了自己。

        温华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眨眼就被世人忘却,但这江湖,正因这不起眼的小角色,才更有意思。

        不错,我就喜欢这个角色╭(╯ε╰)╮”

        “好吧,看你们说得那么好,我又去看了一遍,只能说太装了,然后就读不下去了,悍刀行看一半看不下去了。”

        “嗯,看了好多年的小说了,本来就是书荒,刚好无聊至极才看的,长看会难受,一天看个几页够了,嗯,电子书的几页,书架也只有这本书。”

        “在我看来,这是一部需要书龄和阅历的小说,雪中写的断断续续也许作者本身都不知道该如何把这般大的一张画纸填满各种色彩。”

        “其实我是到了中期北莽入侵北凉的时候就不太想看了,喜欢看的是江湖,不是朝廷的打来打去,然而又不想跳过去看,等等以后有兴趣了再看下去吧。”

        “好吧,我看第一遍的时候纯粹就是打发时间,看的很慢。

        看完后,又重复了一遍,就突然想到了其他,比如故事写的是哪个时期的,自己推敲了半天,得出答案,才发现有很深的套路,大量的引经据典,张冠李戴,包括很多没有注意到的历史人物及原型。

        以后才是被一些父子情,兄弟情,君臣情,主仆情所感触,被戍边军队,能臣干吏所折服。

        最重要的是这本书写出了我心底里期许的江湖,有顶级高手的绝世风采,也有小混混的江湖梦。”

        “其他人我不知道,不过这本书我是看过四次的,第一次看了3章,索然无味,读过后觉得俗套不堪,哪来的趣味可言?

        第二次看了大概10来章,仍未有读下来的兴致。

        第三次看了快百章,因为高考而弃之。

        而现在,再次取出,读之。

        开始有了新的看法。

        反正大家都知道,李导的书都是精品,如果你们细算的话,只要看看李导的小说在零点中文的稿酬就可以看出他的地位来。

        有史以来的至高地步呢!

        最多只能说好看。

        看过之后不一定会看第二遍,但偏偏就有这么多人刷了几遍的。

        ……

        而过了几个月后,李默在拍完离别钩后,就开始继续制作佛本的电影了!

        电影后面的事情全权交给许幽梦他们来办。

        而经过这些时间里,离别钩也上映了,如果说之前的那部霸王枪有所遗憾,那这离别钩就是好看。

        ……

        就像某一网友评论:

        “我看故事,不太喜欢动感情,能不对角色动感情,才能更多地动脑筋,才能更好地享受情节,才能使看故事这件事成为更有趣的消遣。

        况且对于我这样年纪的人来说,动感情,已经是一件奢侈的事。但能让我动感情的作品,必定非同凡响。

        我看武侠的小说时,很少对角色动感情,而看了李导的小说却常常对角色动感情。

        离别钩中杨铮这个角色,怎么看都不像是能令我动感情的那种,他黝黑、瘦削、沉默,打架的时候不用招式,简直土气,遇到高手不趁机学艺,简直傻逼。

        所以读《离别钩》的时候,我很放心。

        不过我欣赏杨铮这个人的理念:做事动脑筋,但真需要拼命的时候,又敢于拼命。

        放眼江湖,能真正笑到最后的,几乎都是这样舍得一身剐的人。

        我也喜欢《离别钩》的叙事口吻,这一次挑大梁的不是江湖豪侠、少年英雄,而是逮人归案的捕头,如果没有遇到大风大浪拍案惊奇的事件,这些捕头也不过是娶个普通女人,白天公干,夜里回家,过最平凡的人生。

        我佩服作者在写过最华丽的冒险、最诡异的遭遇之后,还能欣赏这种日常生活里沉淀的美。

        可是后来,我变得更在乎最终boss狄青麟这边的情节了。

        一方面因为杨铮敢情是装弱,他不是不会招式,还藏着离别钩这件嗜血杀器。

        而且他这人太装了,蓝大先生好心救他,想教他几手,他得了便宜还卖乖,居然拍拍屁股走了,害得一心想报答他爹的蓝大先生只好激他出手,好指教他一下,结果葬送了半条腿。

        另一方面是因为,我看到了狄青麟的骄傲和寂寞。

        世袭一等侯狄青麟,本是多么根正苗红的一个娃啊,他当然有骄傲的理由,他就像男性世界的上官小仙,在男人的每个方面都已做到极致。

        但他也寂寞,他高处不胜寒,自认无敌手,他迷恋女人,又不愿被女人征服,是个爱无力患者。

        我不禁想,如果他真的能和思思在一起,会不会是对人人称羡的神仙眷侣?

        男人也许是真不该富养的,狄青麟出落得眼界太高,太爱自己了,从小应有尽有,这才视富贵功名如粪土。

        如果他像杨铮那样连饭都吃不饱,也许就能更懂得珍惜?

        他的母亲又有个朋友是绝顶高手,暗暗做了他师父,于是学武也占尽先机,又爱在密室训练,闭门造车。

        如果他像丁喜那样从弱小的时候起就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吃过拳脚,也许就能更尊敬对手?

        相貌、才智、家世、财富、地位、身手、兵器,什么都拥有,什么都上乘,什么都已臻顶级,这样的狄青麟,是不是已经感到了无生趣、穷极无聊了?

        所以有杨铮上门挑战时,他就差没有千里相迎了,他已太寂寞了,连青龙会的威胁,他也不放在眼里了。

        作者对狄青麟的判词是,骄兵必败,但这样的人,成长于这样的环境,他能不骄傲吗?

        任何人有这种条件都会是骄傲的,骄傲是应该的,应得的。狄青麟的问题不是他太骄傲,而是他不在乎道德正义,他的问题不来自于他自己,而来自于父辈。

        故事里是这样交代他的背景的,他的家是一座巨宅,却没有任何温馨的人间烟火,他的母亲曾是一代侠女,却没有把仗剑江湖的豪情传播给他,只是成天闷在佛堂里。

        他的父母享尽荣华富贵,死时也毫无痛苦,可是他们活着的时候,看起来也并不快乐。

        狄青麟是一个典型的只得到物质富足,没得到精神滋养的贵族子弟,他的苍白、冷血、麻木、孤傲,都是父母之爱缺失的后遗症。

        所以我对这个故事的总结是,屌丝逆袭高富帅。

        狄青麟和杨铮在一起时,反差确实强烈,对比确实鲜明。

        在满腔热血、不怕缺胳膊断腿的杨铮面前,狄青麟空虚得像一具完美的行尸走肉。

        离别对于杨铮来说,是为了更好地相聚,可对狄青麟来说,根本就没什么想与之相聚的人,离别谁也好,离别世界也好,根本就没有关系。

        他已经抛下了世界,世界当然也就不再需要他。”

        “电影很不错,在我看来武侠史上再也没法出现七种武器这样充满说教意味的作品了。

        离别钩,说的是离别,写的是相聚。

        人定胜天,终究是一句空话。离别钩的诞生,本身就是天意。

        残缺的“剑”,残缺的剑谱,却塑造出了完美的人格!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谈何容易?只因“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使用离别钩,就是为了团聚。”

        ““我知道是钩是种武器,在十八般兵器中名列第七,离别钩呢?”

        “离别钩也是种武器,也是钩。”

        “既然是钩,为什么要叫做离别?”

        “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手,人的手就要和腕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脚,你的脚就要和腿离别。”

        “如果它钩住我的咽喉,我就和这个世界离别了?”

        “是的。”

        “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残酷的武器?”

        “因为我不愿被人强迫与我所爱的人离别。”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真的明白?”

        “你用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相聚。”

        ‘是的。”

        离别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巳。

        不爱名马非英雄。”

        “《离别钩》是作者《七种武器》里面或许是,最不太有名的一篇,但于我而言,确实印象最深刻的一篇。

        对于一心想要扳倒无所不能无比强大的狄青麟的小捕快杨铮而言,杨铮与狄青麟之间的差距不以数里计,无论是武功、家世、长相、人脉、护卫,狄青麟的强大,或许是现在的那些富二代、官二代,根本所能比较的,但是作为匹夫之勇的“杨铮”,却是坚持到了最后。

        在见到狄青麟的时候,“他直视着狄青麟,连眼睛都没有眨一眨:“我只想问你,思思是不是已经死了?是不是被你杀死的?镖银是不是被王振飞所盗换?他是不是到这里来了?“

        “因为我没有证据,既无人证,也没有物证,”杨铮道:“我根本没有法子能证明你做过这些事,也没有人会因为我说的话而判你的罪。”

        他(杨铮)的神色惨淡:“现在我已经发觉,象你这么样一个人,确实不是我能对付的,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些任何人都无能为力、也无可奈何的事。”

        无论历尽艰辛,作为一个小小的捕快,却始终不改初衷。

        那其中的坚韧、坚守、坚持、艰辛,也许可能只是存在与小说之中,或许某些电影里。

        这或许也是让我一直为之心动的原因所在。

        特别是是文章最后的那句话”离别是为了相聚,只要能相聚,无论多痛苦的离别都可以忍受。”

        却是一直如此的印象深刻。

        难以忘怀。”

        “《长生剑》中的白玉京浪迹江湖已久,已有了对家的向往;《霸王枪》中的金枪徐在丁喜用王大小姐的霸王枪击败了他的金枪后,终于放下浮名的重担;《离别钩》中的蓝大先生,更是以失去一条腿的惨烈代价,换得余生的休息:

        杨铮的心仿佛已被撕裂。

        他的父亲是条恩怨分明的好汉,他却将他父亲惟一的恩人和朋友重伤成残废。

        他怎么能去见他的亡父于地下?

        蓝大先生对他却没有一点怨恨之意,反而很温和地告诉他:

        “我知道你心里在怎么想。可是你也不必因为伤了我而难受,我这条命本来就是你救回来的。”他说,“那一次如果没有你,我已死在应无物剑下。”

        他苦笑道:“因为我的眼力早已不行了。我处处炫耀我的神眼,为的就是要掩饰这一点。那天晚上无星无月,我根本已看不见应无物出手,他一拔剑,我就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就好像十年前我被武当七子追到忘忧崖时一样。”

        他的声音更虚弱,挣扎着拿出个乌木药瓶,将瓶中药全都嚼碎,一半敷在断膝上用衣襟扎好,一半吞了下去,然后才说:

        “所以现在我已欠你们父子两条命了。一条腿又算什么?”

        蓝大先生说,“何况你断了我这条腿,也算是帮了我一个忙。”

        他居然还笑了笑:“自从那次忘忧崖一战之后,我就想退出江湖了,但是别人却不让我退,因为我是蓝一尘,是名满天下的神眼神剑,每年都不知有多少人要杀我成名,逼我出手,应无物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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